https://i.imgur.com/2jMoKXl.jpg 這是台北市政府體育局的理由,這就有趣了,運動教學屬於委託營運,所以我如果去問場地教練動作,他們教壞了可以連帶跟運動中心求償?另外最好笑的是新手自己一個人練,比有經驗的朋友帶,前者受傷的機率絕對大於後者,雖然真的也有看過普攏共在帶人,但絕大多數在健身房看到的都是「自殺型」的比較多,那健身中心怎麼就不擔心這一塊?如果我自己練受傷了,可以追究健身中心沒有善盡巡場督導正確使用器材的責任呢?整個QA看下來只看到「因為我外包需要賺錢」的味道如果有收費的私人教學,出具負責任的切結啊,責任由收費的一方承擔,與運動中心無關,那這樣就沒有運動中心的擔憂了不是?我們自己帶朋友練的(為了不被誤會黑私教,我都還是會跳下去一起練),除非健身器材有瑕疵,不然也於法無據去怪罪運動中心吧?根本不是他們該擔心的問題。而且不能有碰觸是哪招?兩個巨巨幫補也算私人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