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以免文長大家馬上左轉離開。
版上各位前輩苦口婆心,講述親身經歷,
勸說新手切勿腦波弱購買(過多)教練課程,
簽合約時務必謹慎再謹慎,該是自己消費者權益的條款一條不能減,
不該明列在合約上只利於健身房的條款一條都不能有,
否則只是買來退款徒增自己麻煩而已,
再次強調提醒,前輩們講的都是真的!
業者真的是簽約前是兄弟,
事後有"非因為消費者因素"需要退款時如同禽獸
版上前輩們講的話真的要聽啊,不要不信邪像我一樣...
版上網路上亦有很多健身房不鳥政府制定健身房定型化契約
在合約上載明不該出現合約期間的規定
大家心知肚明照規定法律走是否可合理退費
消費者除了簽約要小心外,真的也要勇敢捍衛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