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u19 (勇敢追夢)》之銘言:
: 連結:https://www.sa.gov.tw/News/NewsDetail?Type=3&id=3736&n=92
: 原文: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疫情指揮中心)於111年4月15日宣布,為保護國人健康及維
護
: 防疫安全,自111年4月22日起,符合接種年齡之進入健身房參加者需完成COVID-19 疫
苗
: 追加劑(第3劑)接種,始得進入。教育部體育署表示,健身房的定義為有設置健身器材
(
: 如重訓、跑步有氧器材等),並對外開放經營。
看了上面政府公告健身房定義
並沒有包含團課,我的會員合約中權利是有包括團課的
我這邊健身房表示團課也不行,入場就是得提供證明
這樣是不是違約
可以要求無償解約了吧!?
剛去自家附近健身房請假時
因沒打三劑被要求付費請假覺得很無奈
(我打了一劑反應超大快往生)
沒辦法運動就算了
每個月還要額外付費請假
每個月會員費還要照扣
萬一政府硬起來強迫推銷疫苗
不就白白送錢給別人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