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三重館糾紛館長提告周刊全部吞敗

作者: katarina0911 (katarina0911)   2023-04-11 17:34:39
健身房旗艦店股東糾紛告週刊報導不公 館長求償49萬吞敗
ETtoday新聞/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鏡週刊》去年(2022年)報導網紅「館長」陳之漢與健身房大股東的經營糾紛,指稱館
長涉將公款擅自匯到自己其他公司帳戶與造假文件,大股東還痛罵館長「忘恩負義、恩將
仇報」等語,館長認為遭抹黑,告發行《鏡週刊》的精鏡傳媒公司索賠49萬餘元,並要求
刊登判決書與移除相關報導,台北地院審結,判館長全部敗訴,可上訴。
「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在新北市三重區開設三重旗艦店多年,但新
冠肺炎疫情衝擊營運,館長和三重旗艦店大股東、忽必烈健身館公司老闆鄭朝杰因分紅、
拆帳發生經營權糾紛,雙方反目,鄭男去年3月31日帶隊大動作接管旗艦店財產設施,宣
稱將更名為忽必烈健身館繼續營業,並當眾秀出1000萬元現鈔強調資金充沛,喊話請上萬
位會員安心。
此事引發旗艦店會員與大眾關注,《鏡週刊》當天以《館長帝國危機》為題系列報導雙方
恩怨,引述鄭朝杰與新團隊的指控,聲稱館長不僅惡意積欠三重旗艦店應繳的房租等日常
開銷,還擅自將旗艦店的80萬元公款匯到館長其他公司的帳戶,且涉嫌造假合約文件,又
意圖侵奪旗艦店30%股權,鄭男並發表千字聲明痛罵館長「忘恩負義、恩將仇報」等語。
館長當天隨即在個人粉專以2000多字新聞稿反擊鄭朝杰,自稱依照雙方所簽加盟合約,他
負責代言與經營,年年讓股東獲利全數拿回投資本金,鄭男卻拖欠應付的代言服務費500
多萬元,還誣賴他侵占公款,足見鄭男十分惡劣、企圖混淆大眾視聽,館長強調「均有證
據資料並且會一併提供司法機關審閱」。
館長另認為《鏡週刊》本案報導有欠公允,使外界對他產生不良觀感、侵害他的名譽與人
格,因此提起本件民事訴訟,要求精鏡傳媒公司賠償精神慰撫49萬9999元、在《鏡週刊》
刊登本案民事判決全文連續3天,並移除本案對他的負面報導。
精鏡傳媒抗辯《鏡週刊》報導前已詳盡查證,並全文刊登館長的回應新聞稿做平衡報導,
毫無毀損館長名譽與人格的惡意。法官審理採信精鏡傳媒的主張,判館長全部敗訴,可上
訴。精鏡傳媒回應判決結果表示:「感謝法官依法判決。」而館長與鄭男的經營權糾紛經
新北市府消費者保護官與體育處協調,去年5月順利落幕,仍由館長的團隊經營,以維護
會員的消費權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411/2476763.htm
備註:
提告的"全部敗訴" 是不適被法院認證積欠店租 挪用公款 假造合約?!
另外當初三重館事件會員退費電話錄音檔
就是館長叫自家員工大會計IVY老公跟宜蘭反光衣廠商去假扮會員然後放給大家聽
各位怎麼看
作者: kidd085 (kidd085)   2023-04-11 17:51:00
笑死
作者: ZoeyDestiny (Beay)   2023-04-11 18:05:00
可悲黑道肌肉
作者: wulongde (阿勒)   2023-04-11 18:20:00
這咖的下限還沒秀夠喔zzz
作者: GymRat (鼠鼠有練過)   2023-04-11 18:45:00
被法院認證?
作者: a069275235   2023-04-11 18:49:00
作者: Pornograph (High and Dry)   2023-04-11 18:59:00
又輸了 不意外啦 最知名的敗訴訟棍 XD
作者: a216034 (aa)   2023-04-11 19:12:00
哈哈 法院認證 整天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a1121210 (蔗蝦餃)   2023-04-11 19:37:00
呵呵
作者: abain521 (abain521)   2023-04-11 19:43:00
館長可以喝杯橙汁汗消個火
作者: heavenbeyond (如果在天堂)   2023-04-11 19:45:00
說起來,有大大吃過那超高級的燒肉便當嗎?
作者: aa01081008tw   2023-04-11 20:01:00
館長輸是日常.所以館長每次嗆告我都覺得好笑XDD超愛浪費司法資源..只有死忠館粉在崇拜這咖...
作者: Taiwannapa1 (喇叭)   2023-04-11 20:02:00
台灣法學寶庫
作者: ontheroad (on the road)   2023-04-11 20:31:00
館長真的是大崩壞誒
作者: createspace (還不到慌張的時候)   2023-04-11 21:18:00
不是 你告媒體幹嘛..難道不能報嗎
作者: hyde318 (我好慌)   2023-04-11 21:21:00
鏡週刊連NCC都搞得定 小小館長算什麼
作者: piyieen (Nightshift24)   2023-04-11 21:56:00
法院認證 品牌要不要改叫臭名昭彰阿呵呵
作者: MosesMoody (東方蜂鷹)   2023-04-11 21:57:00
其實有一句話說得好,我們常說誰誰誰變了,但可能是我們根本不認識真正的此人,或說此人只是變回他最根本的模樣罷了真的有在仔細思考的,應該在16年第一次館史之亂就應該把一切看透中間應該還有一連串事件可以讓我們好好剖析,包括艾瑪Peeta、兆佑、金鋼刀、各式政治的大轉彎最遲最遲到第二次館史之亂跟椅子事件就該清楚認識了..
作者: Giovinazzi99 (alpharomeo)   2023-04-11 22:15:00
黑道爺爺大絕招 不信你問聊天室
作者: p09171989 (Panda)   2023-04-11 22:22:00
真的超常在敗訴的
作者: touurtn (vv)   2023-04-11 22:29:00
健身界NCC?
作者: likeshit (大便般的存在)   2023-04-11 22:39:00
要肌肉有肌肉 要頭腦有肌肉
作者: wulongde (阿勒)   2023-04-11 22:49:00
16年的館史之亂也是館長跟史丹立嗎
作者: aa01081008tw   2023-04-11 22:50:00
有腦會分辨的早就閃了..腦鐵粉本來就是死挺那種XD
作者: MosesMoody (東方蜂鷹)   2023-04-11 22:50:00
第一次的史是史考特醫師xD 血流阻斷的議題
作者: wulongde (阿勒)   2023-04-11 23:03:00
哦哦XDD感謝樓上M大這沒唸過書的黑道肌肉棒子居然敢戰史醫師?==
作者: obtundent   2023-04-11 23:22:00
作者: linkuangkuan ( Jerry)   2023-04-11 23:23:00
低端最愛的館
作者: phds   2023-04-12 00:14:00
難得本版沒看到館粉出來護航了欸 想當初館長的文都會一堆館粉出現
作者: xdbx (羊阿兵)   2023-04-12 00:17:00
館長真的沒好形象了
作者: jlincredible (松山林書豪)   2023-04-12 00:30:00
Notorious 在我腦海裡已經跟WG畫上等號了
作者: Arsen2017 (Arsen2017)   2023-04-12 06:09:00
律師沒用最頂的?
作者: Dwccc (小天)   2023-04-12 07:24:00
法院判決只是針對毀謗罪是否成立的部分,對其他方面並不相關。這就是法院的局限性,也是為何很多人都可以鑽法律漏洞。新聞只要有查證行為,不管真假 毀謗罪都不成立的
作者: heavenbeyond (如果在天堂)   2023-04-12 08:44:00
可是有一說一最近不知為何YT跟我推薦早年館長拍的純訓練影片。幾年前其實也看過了,現在重看才赫然發現,他真的講到很多細節,哪怕是現在新生代健身網紅也不太會提到的。真的是寶庫啊啊啊!
作者: weltschmerz (威爾特斯克˙悶死)   2023-04-12 08:50:00
館長 偶滴館長 這都是個啥啊
作者: uei1201 (æ–°å…«)   2023-04-12 08:58:00
最頂的律師呢?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23-04-12 09:05:00
法院認證
作者: cemin (妲~己~魂!)   2023-04-12 09:59:00
館長有告贏過的案件嗎?
作者: DIDIMIN ( )   2023-04-12 10:30:00
館長的律師是不是很少贏過?
作者: jasonis08 (jason)   2023-04-12 11:31:00
套現在應該在看他笑話
作者: LondonHair (倫敦之髮)   2023-04-12 11:33:00
他贏過嗎?印象每次都敗
作者: bearmajik (熊大)   2023-04-12 11:34:00
作者: killkids ( .)   2023-04-12 11:41:00
早期還在講健身的館長確實是會講到一些細節
作者: hcw1   2023-04-12 11:43:00
法官台灣價值不足
作者: polyasia (風忍)   2023-04-12 11:51:00
一直輸這很可悲,表示常自以為是,但偏偏都不符合情理。
作者: jasonis08 (jason)   2023-04-12 15:06:00
這個法官不夠頂才有這樣的判決吧?
作者: laiwang (Orz)   2023-04-12 15:10:00
館長和忽必烈的判決出來了嗎? 這篇只説鏡周刊的判決
作者: stamen (深紅的跳馬)   2023-04-12 16:53:00
館長以前影片動作講解很多細節,只是影片很長沒剪精華、廢話也多而已;如今見訓練影片沒流量了,轉型電商咖、政治咖,反正這些人就是哪裡有錢(流量)哪裡挖罷了,少在那邊以為自己正義之師啦
作者: nfhlve (@@@)   2023-04-12 17:09:00
爽賺流量
作者: a1121210 (蔗蝦餃)   2023-04-12 18:52:00
話說週刊報導有沒有法律問題,那跟忽的判決要先出來才能判定吧!
作者: denlu (denlu)   2023-04-12 23:29:00
週刊勝訴是因為兩造說法都有刊登,所以沒誹謗的「意圖」,跟館長有沒有偽造文書等罪無關
作者: cemin (妲~己~魂!)   2023-04-13 00:42:00
訓練影片沒流量應該是因為他廢話太多講話沒重點 人家五分鐘十分鐘的片他要拍一個小時然後讓觀眾自己找重點 這樣的影片當然沒有流量
作者: ZincAllure   2023-04-13 09:07:00
最近沒有跟到 但第二次館史之亂 史問題比較大吧
作者: Pornograph (High and Dry)   2023-04-13 11:30:00
第二次館史之亂 史照合約完全沒問題啊要告媒體本來就很難了啦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23-04-13 12:54:00
哈哈哈
作者: dandanhanbau (丹丹漢堡)   2023-04-13 21:13:00
不意外XDDD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3-04-17 00:07:00
你要說人家誹謗 是你要證明對方有誹謗意圖啊 人家又不是沒刊你說法 民眾想相信誰那是每個人的自由
作者: GimO (Gimo)   2023-04-19 06:04:00
敗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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