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 [極短篇]鐵道推理〈消失的風城〉(四)

作者: geniusleuth (Hope Brings Opportunity)   2011-12-06 18:02:03
原文發表網址(附火車時刻表與行政區劃分圖)
http://crimenigma.pixnet.net/blog/post/29355956
(7)
那天我把妍姿約出來,想要挽回這段感情,無奈她心意已決,堅持要與我分手。雖
然知道妍姿不可能改變心意,但我還是希望她能陪我最後一次。
在新竹市吃完午餐之後,我和妍姿來到新竹車站,我打算帶她到竹南去渡過我與她
交往的最後一天。
雖然兩人同行,但彼此之間的互動形同陌路,我好幾次想靠近妍姿,她卻刻意與我
保持距離,這個舉動著實令我心碎。
那天下午一點三十二分有一班南下的電車(參照附圖二),所以我和她搭乘那輛電
車,十九分鐘後,也就是一點五十一分的時候,電車到達竹南站,我們兩人下車朝
車站外走去。
突然,妍姿說她要上個廁所,我則是在車站廁所外頭等她。在等待的期間,我一直
回想我跟她在這段期間交往的種種美好回憶,我很珍惜這段感情,可是妍姿卻完全
拋棄了這一切。
我好恨,好不甘心……為什麼她可以這麼輕易地忘記我們之間的情感?
雖然嘴巴說好聚好散,尊重妍姿的決定,但我的心裡卻在淌血。老實說,接下來要
帶妍姿去哪裡玩,我完全沒有主意,而且看到她冷漠的表情,我也沒有心情去想這
些事。
在我還沒走出深不見底的哀傷之際,妍姿從廁所出來,同時拿出電話打給她的室友

在講電話的時候,我聽到妍姿說她人在新竹,一開始我還一頭霧水,這裡明明是苗
栗,怎麼會是新竹呢?不過我稍後就想到:妍姿這個台北人根本不知道竹南是在苗
栗縣,她可能以為竹南有個「竹」字,就是新竹縣市當中的一個城鎮。
也不知道是哪來的靈感,可能我是鐵道迷的緣故吧,充滿恨意的腦中霎時浮現一張
在一般人眼中看起來格外複雜、但對我來說卻瞭若指掌的火車時刻表。
就在這短暫猶如電光石火的一瞬間,我想到了一個絕佳的不在場證明詭計──我要
製造出行兇時間妍姿人在新竹,但我人卻在苗栗的假象。
等到妍姿講完電話後,我見四下無人,我拿出口袋裡的那條原本打算要送給妍姿、
盼她能回心轉意的金項鍊,朝她的脖子上套去,並把她用力拉進廁所的小隔間內。
也許是我的力道過大,妍姿別說出聲,就連掙扎都很勉強,不到半分鐘的時間,她
就斷氣了。
我把行李箱內的衣物取出丟進垃圾桶裡,將體型嬌小的妍姿裝進行李箱,然後拖著
行李箱去買票。
當然,我有把帽子拉低,以免被售票人員記下我的長相。此外,妍姿由於鼻子過敏
,外出的時候都會戴口罩,所以我想這一路上應該不大有人能看清楚她的長相。
從殺人、裝箱到買票──這一切僅花了我十分鐘左右的時間,我看了一下月台上的
時間顯示:現在是兩點二十分。
一分鐘後,電車駛進竹南站,這輛車就是下午兩點零五分自新竹站出發的3109號區
間車,抵達竹南站的時間是下午兩點二十二分(見附圖二)。我拖著裝有妍姿屍體
的行李箱上車。
(附圖二,新竹到竹南火車時刻表,此圖截自台鐵時刻表查詢系統)
上車後我假裝遺失金項鍊,並把車長找來詢問他該怎麼辦。這麼做的原因是希望有
個人能夠替我的不在場證明作證,那麼有誰比該列車的車長更適合來擔任這個角色
呢?
列車在兩點三十八分抵達苗栗站,我拖著內裝妍姿屍體的行李箱下車,在站務人員
的協助下填寫好個人資料後,我就馬上回家,沒有浪費任何時間,因為我知道只要
我逗留在外的時間越長,就越有可能被警方懷疑,唯有趕緊回到家,讓父母和公寓
的監視器替我作證我接下來的幾天都未出門,我的不在場證明才會更加完美。
就這樣在家窩了三天,直到星期二早上我才開車回我新竹外宿的地點,我將內裝妍
姿屍體的行李箱放在後車廂內。星期三晚上,我開車外出,在新竹縣市繞了好一陣
子,最後決定把屍體丟在新竹縣竹東鎮的竹東圳旁某處草地。
以上就是我的犯案經過。現在回想起來,倘若妍姿不要把竹南當做新竹的一個鄉鎮
,或者說我不是個鐵道迷的話,或許這一切就不會發生了。
(8)
除了韓成棣的自白之外,警方也在竹南車站廁所內的垃圾桶內找到了他丟棄的衣物
,還有那條用來勒殺胡妍姿的金項鍊,上頭也鑑測出人體組織,經 DNA比對,確定
項鍊上的人體組織來自胡妍姿──此案也因此宣告偵破。
「御潔,真有你的,居然可以識破兇手的不在場證明。」同事豎起大拇指稱讚道。
「沒有什麼啦,只是運氣好而已。」林御潔謙虛地說道,不過他也頗自豪能從胡拓
覓的那句話得到靈感。
當時胡拓覓說胡妍姿在進大學前從未離開台北,那麼林御潔猜想:會不會胡妍姿把
新竹到苗栗之間的其中一站「竹南」當成新竹的一個鄉鎮?
倘若如此,一切都說得通了,胡妍姿的確不是在電車內打電話給喬玖蔚,而韓成棣
也才能順利地完成不在場証明的詭計。
「不過說來很慚愧啊,我也不知道竹南在苗栗耶。」同事不好意思搔搔頭。
「你才剛從桃園調過來,不知道這件事也不是那麼奇怪。」林御潔替同事緩頰。
「那竹南為什麼不在新竹,而在苗栗啊?」同事問道。
「喔,這是以前行政區劃分造成的情形。」林御潔把他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講解給
他的同事知道,「以前日本統治台灣的時候,竹南那塊地方稱為竹南郡,劃分在新
竹州裡,由於位於新竹州南端,故稱為『竹南』;到了1945年,中央政府在規劃行
政區域的時候,預計將『竹南郡』和『竹東郡』合併為『竹南縣』(註:見文末附
圖),不過後來又覺得此劃分不符實際需求,僅將『竹南郡』改為『竹南區』;到
了1950年,竹南區、苗栗區與大湖區合併成立苗栗縣管轄──這些地方原本都是歸
『新竹州』管的,不過就在行政區劃分的時候,產生了變動,才會造成現今『竹南』
不在新竹縣市的奇特情形。」
「原來如此。」同事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
在解釋的過程當中,林御潔突然想到一件事:面對同事,他可以一臉得意地陳述他
的推理經過,但是,到時他要用什麼樣的心情向痛失愛女的胡拓覓解釋案情呢?
(全文完)
(附圖三,此圖摘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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