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助攻這個數據是否應該修正

作者: marktoast (ˊ_>ˋ)   2013-08-13 03:04:34
※ 引述《cpks (123456)》之銘言:
: 以現行規則而言
: 助攻=傳給某球員後,沒有下球就直接投進籃框
: 當然NBA的判定標準比較寬鬆
: 這點暫不討論
: 我想討論的是其他方面的修正
: 以助攻的意義而言
: 應該是
: 1.創造出得分機會,而且把球送到有得分機會的人手上,然後進球
:
: 例如打低位把球傳到弱邊空檔、切入吸引包夾傳給有空檔的人
: 2.並未創造得分機會,但發現有人有空檔(或miss match)傳到他手上,然後進球
:
: 例如組織時發現隊友空手跑位出現空檔,成功把球送到低位讓中鋒打掉
: 3.傳到別人手上,雖然沒有空檔,但靠自己能力進球
:
: (目前我只想到這些,歡迎補充)
: 以目前的助攻數據而言1=2=3
: 但是衡量一個球員的傳球或組織能力而言
: 應該是1>2>3
我簡單回一下就好
同樣每場10助攻,切入型的後衛並沒有比傳統後衛來的優秀
切入、投射、傳球,這是我們常說的「三脅」,這是基本的技術
對方害怕你切入,退一步或是包夾,只會讓你有投射跟傳球的機會
對方害怕你投射,上前防守或包夾,只會讓你有傳球的機會
對方害怕你傳球,防守內縮,只會讓你有投射的機會
如果以你這樣分類,Stockton大概就輸給Nash了,你真的覺得Nash超越了老史嗎?
要細分助攻模式是無所謂,但是不能幫分類下權數
畢竟每個球隊有不同的進攻模式,他們偏好哪一種自己心裡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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