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年,火火得到LBJ、BOSH的帶槍投靠,
起初大家還會質疑是否能發揮三巨頭的綜效,
1+1+1 > 3 ,這是我火給我們的答案!
連續四年打進總決賽,拿了兩屆冠軍。
強如刺刺也只打進兩次總決賽,只能下一座冠軍。
我火才是真的將無私籃球發揮到極致的球隊!
可以斷言,合體絕對是未來的潮流!
美國劉寶傑當初高瞻遠暑,做出合體的決定,
內心怎可能不知道會被媒體、球迷噹?
能抗拒媒體與論壓力的強大抗壓性 + 不在乎自己名聲的無私犧牲,
才造就了今天這隻近四年NBA最強球隊!
我說完了,誰贊成、誰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