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巴恩斯:如果是我踢詹姆斯一腳 應會被判

作者: murray (無)   2015-03-02 12:10:14
巴恩斯:如果是我踢詹姆斯一腳 應會被判坐牢
http://news.ltn.com.tw/news/sports/breakingnews/1244766
〔本報訊〕快艇隊球員巴恩斯(Matt Barnes)針對上一場火箭與騎士的比賽中,哈登(
James Harden)踢了詹姆斯(Lebron James)下體一腳,在自己的推特上發表評論,調侃
如果自己是當事人,踢了詹姆斯一腳,那麼應該會被聯盟判坐牢。
巴恩斯在自己的推特上開玩笑說道:「我因為踢了開特利(運動飲料名)紙杯就被罰2.5
萬美元(約新台幣79萬元),踢詹姆斯聯盟可能會把我關進監獄!」
巴恩斯過去曾在比賽中向對方球員做出「鎖喉攻」,當場遭到裁判驅逐出場。近期還有因
為不當言行而連續收到聯盟兩張2.5萬美元罰單,總共要繳5萬美元(約新台幣157萬)罰
款。為此他還消遣自己白天要去超市打工繳罰單。
作者: willie052800 (威力)   2015-03-02 12:15:00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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