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講駭客戰術的缺點,主要就是上罰球線次數太多,導致讓比賽難看
駭客戰術要怎麼修改規則,小弟同意
但是同樣讓比賽難看的買飯伎倆呢?
差別只在於一個是被動,一個是主動,同樣都讓比賽變得支離破碎
聯盟怎麼不想一起討論討論呢?
雖然我們在這邊講又不可能讓NBA官方看到
但是對於買飯的防止方法,小弟覺得有一個方法跟大家討論
就是對於"主動去要到犯規的行為",通通只吹判犯規,但是不罰球
就是防守者一樣記一次犯規,但是要到犯規者不能罰球,從前場繼續14秒進攻
這樣比賽就不會被一直上罰球線干擾而變得難看
而犯規者一樣累積犯規次數,如犯滿六犯一樣畢業
但是這樣變成裁判在認定上要有很明確的規範
小弟認為"進攻者往防守者身上跳,防守者沒有下手的犯規"可以這樣吹判,例如
1.假晃之後,防守者跳起來,持球者往防守者身上跳起投籃=>這算要犯
但是如果假晃之後,持球者不是往防守者身上跳,而是往外跳
但是防守者下手造成打手,或打到其他身體部位,則非要犯,可以罰球
2.切入上籃,投籃者明顯往防守者身上靠再出手,防守者並無下手動作=>這算要犯
但一樣,如果防守者有明確下手,才造成的犯規,則為出手投籃犯規,可以罰球
(大家還有想到甚麼要犯動作可以再補充)
第一點還蠻多人都會做的動作,但其實防守者如果沒被騙跳起來,其實就還好
第二點就是某鬍子最被詬病的吧XD
一般防守者面對進攻者,多半都是跟著往後跑,進攻者往前跑
進攻往前衝的動能,多半大於防守者往後退的能量
所以進攻者當然很容易靠上防守者的身體,然後做失去身體重心的投籃
只要防守者不下手,只是身體接觸的買犯,其實給一個犯規不罰球都算進攻者賺到了
難的部分就是裁判的認定被要犯動作,與真正犯規動作
另外會有問題的是加罰狀態,如果已經團隊5犯了,要犯的吹判之後,給不給罰?
小弟認為,只要是要犯,通通不給罰
可是團隊5犯了之後,一般犯規(例如要凍結比賽時間的犯規)就正常給罰球
(通常要凍結比賽時間,都是快結束的時候,比分又接近,進攻者通常也沒啥機會要犯)
這樣是不是能有效抑止要犯的伎倆造成罰球過多而導致難看的比賽呢?
同理,駭客戰術,是不是也可以只吹犯規不罰球
這樣基本上就沒人要駭客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