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lwcoco (愛我吧)》之銘言:
: 看到love受傷大家也不願意
: 球評有說KO是故意犯規
: 但 不小心 讓LOVE左手脫臼受傷
: 但是裁判判決呢
: 當作沒看到還是賽隊持續有接近犯規的動作
: 然後看到騎士隊開始有粗暴的動作
: 逼逼
: 直接就是一级惡性 二級惡性犯規
: 原因呢
: 裁判認定騎士是報復的犯規
: 裁判如果覺得賽隊的動作是正常季後賽表現
: 那怎會認為騎士的動作是報復行為
: 我也可以說JR 向後揮拳 是故意的動作
: 說不定只是想甩開對方 然後不小心揮到地方是頭部
就只是個普通犯規而已
打NBA 手纏在一起 拉來拉去 壓來壓去的機會會少嗎??
只是今天是剛好角度問題
弄到脫臼而已
100%是意外
如果KO真的這麼神 可以在這種情況下「刻意」把肩關節卸下
早就去打WWE了
既然只是意外
就應該回歸到動作的本質
頂多就是ㄧ般犯規
連技術犯規都還談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