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選舉,有三位參選人
共同推出了聯合政見
而這三位,都非常的重量級
當選可能性極高
可能可以說是三選二了
所以想提出一些問題
因為被鎖文了
所以發一篇
google政黨
詞源
英語中的「政黨」(party)一詞,源自拉丁文的pars或partire,意為劃分或分割,
最先進入英語的詞彙形式是part,意為社會的一部分。17世紀後,part演化成party,
意為某種政治組織,常常與派系(faction)混用。直到博林布魯克(Bolingbroke)
明確區分了政黨和派系的不同,
埃德蒙·柏克則第一次給政黨明確下了定義:
就是大家基於一致同意的某些特殊原則,
並通過共同奮鬥來促進國家利益
而團結起來的人民團體。
今天您們三位共同推出聯合政見
本次版主選舉,由於我們三位決定參選之起因相同,且彼此政見理念又有相似貫通之處
在第二階段政見發表期公布前夕,我們已進行數次聯繫,了解彼此方向一致。
因此,本次第二波政見發表階段,我們決定共同草擬一份共同政見及未來板規調整方向
未來,結果不論是誰當選,我們三位參選人均會秉持這份聯合政見的信念與內容來執行
雖然我們三個素昧平生,但這份聯合政見裡,包含以下我們期許的幾個共同價值觀:
所以,請問我可以把三位當成組黨了嗎?
問個問題
既然三位候選人"共同"推出聯合政見
如果選上且上任的兩位候選人中有人出了問題
其他兩人要為其行為負責任嗎?
或是稱呼其為"個人行為"?
選上了,是板主群,跟政府一樣,會受到版眾的監督
但還沒選上,在"參選過程中團結",不知道可不可以稱為"政黨"?
希望三位不要跟爛黨一樣
如果黨內同志出了問題
就是個人行為,與黨無關
共勉之
話說有人脫黨參選了?不處分一下嗎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