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cke (Everdream)》之銘言:
: 我搞不懂扯Nash是扯什麼的啦,
: 先不論Nash跟這七個人有沒有可比性,
: 有人一定要講Nash那就來統計一下好了
:
: FMVP MVP 第一隊 第二隊 第三隊
: Nash 0 0 2 3 5
:
: DPOY 防守第一隊 第二隊
: Nash 0 1 1
:
: 什麼什麼王跟全明星次數有興趣的人自己統計好了,
: 這樣叫資源量有很多?有反駁到這篇的論點?
先不說用「數據」這個客觀的名詞作為包裝,然後用自己想要挑選的部分來解讀絕對
和客觀沒有半點關係,我一直以為拿Steve Nash這位生涯素來以「強化隊友進攻貢獻」為
己任的隊友來比較可以讓你發現這個比較法的荒謬和不客觀之處,結果你不但沒有反思這
個問題,還自以為是地跑去找數據出來反嗆。
重點是你還找錯了。
FMVP MVP 1st 2nd 3rd DPOY D1st D2nd AS
Steve Nash 0 0 2 5 5 0 1 1 18
LeBron James 0 0 0 1 3 0 0 1 10
(以你給的為準)
Nash總共有18位明星賽隊友,僅次於大鳥和魔術啦,比TD和Kobe都還要多可以吧。
喔還有,他總共有過三個最佳第六人的隊友,也就是你寫LBJ N/A那一欄啦。
這樣你所謂的「資源量」應該多到不行吧。
由於在下並非太陽隊忠實球迷,因此拉老衲來救援其實有些過意不去,但讓我最訝異
的是你居然會把球員的得獎用「資源量」來代表,講得好像每個人都是白花花不會貶值的
鈔票一樣,所以Dirk生來就是一堆鈔票,Stoudemire和Marion也都是一堆鈔票,Barobsa
也是一堆鈔票,甚至Boris Diaw也是一堆鈔票,生來在那一季就注定要拿最佳進步獎了。
反觀Bosh在熱火和James的同隊期間……除了明星賽以外啥都沒有,這價值真低?
一邊說比較基準一樣,一邊又說Nash和這些人沒有可比性,標準是不是給你說就好?
我在這裡大方承認我是個溜馬球迷,身為一個兩次幹掉自己的對手被LBJ的球隊輾過
去(2011公牛、2016暴龍),三度被LBJ的球隊輾過去(2012-14)的球隊的球迷,說要體
會LBJ史詩級的強大近幾年應該溜馬說二不會有人說一吧。但當年LBJ不在場上的時候,我
一直記得有Wade和Bosh仍然可以帶給超高破壞力。
但是沒有Nash這個「資源量超高」的太陽隊,誰來把球給Stoudem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