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比賽的會吸引人有幾個方式
1.實力接近、勝負難預料,如果有球星更好
2.以弱敵強的戲碼,最好是打敗公認的邪惡帝國
當然現在蕾蒂組團的行為國內外都很不爽,認為有失運動員期待
但是對勇士來說,能夠爭取MVP加盟有什麼不對,如此可讓球隊更強,看是否能打破73無總冠軍的紀錄
對於蕾蒂來說,如果轉隊沒讓自己過的更好為何要轉,找一個能更靠近冠軍的球隊來追求歷史定位難道不對嗎?
不過回到聯盟來說,球員以及球隊的個人考量卻可能損及聯盟的平衡度以及球員的星度,進而降低比賽的可看性,影響收視率以及權利金
但真的這種是類似球員企圖心以及心態的問題,聯盟是否有辦法處理(當然不是開個倫理教育課或發發小卡解決)
因為這在目前的規則中的確不違法只是違反期待,而且比遊戲的交易還不可思議
還是這其實是聯盟另一種塑造焦點的方式,就是採用2的做法,到時再透過裁判來增加比賽可看性即可
想請教一下大家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