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iendishope (輕舟會過萬重山)》之
: 我們沒有任何人可以勉強一個人待在同一個地方一輩子,或者比九年更久,我們也都無法
: 真的理解距離NBA冠軍差一步的感覺。
: 但,他不僅是離開,他是加入打敗他的勇士,他用最廉價的方式,意圖走完冠軍的最後一
: 步。
: 他簽下的合約是一加一合約,我們可以合理地說,他只想利用勇士隊的陣容,加上他自己
: ,拿下一座冠軍,他知道這支已經擁有浪花兄弟的勇士隊,無法給他最大的合約,也知道
: 這樣的組合不一定第一年就可以拿下冠軍,所以他簽了一加一,就是說,他連為新城市好
: 好長久打拼的企圖心也沒有。
: 如果說,喬丹在80年代連輸活塞兩次後,第三次加入了活塞,歷史上就沒有喬丹輸給活塞
: 第三次,但歷史上很有可能也沒有籃球之神了;如果,崔斯勒、巴克利、尤恩、羅賓森、
: 馬龍、坎普、裴頓等等名將,選擇被喬丹打敗之後,加入公牛,那如史詩神話般,西西佛
: 斯不斷重複挑戰喬丹的名將,也不會再那樣的受人敬重。今日,巴克利要嘴砲,氣焰肯定
: 得小很多。
: 我們原本以為,在詹姆斯之後,勇士隊的浪花兄弟是重現經典的新一代英雄,但他們今年
: 輸了詹姆斯,面對那微小的一步之差,他們同樣的也用最廉價的方式來嘗試完成這一步。
: 對我而言,杜蘭特的一步,已經注定讓他們這一代都沒有英雄了。有人說,這就是資本主
: 義,商業籃球,但沒有英雄的NBA,只剩下抱腿大隊的NBA,真是我們要的嗎?
純粹對於英雄的定義說個幾句
我一直都不是勇士迷,也沒有迷過浪花兄弟,但這沒什麼,就只是打法不喜歡而已。
但你說浪花兄弟不是英雄嗎? 我不這麼覺得。
勇士隊有今日的榮景(所有人都肖想來報隊),就是因為這幾位金洲英雄(包含kerr green) 這幾個核心打出了超強的團隊戰力,這才吸引了頂級球星的加入,是吧?
那麼對於球隊而言,他們就是功臣、是英雄,也許他們不是你的英雄,但他們是勇士隊球迷的英雄。就算招募KD,對於他們的英雄價值也有增無減,他們本來就該為了隊伍的強大做出貢獻。
OK,再來就是KD,我的想法與大嘴所想的如出一轍,KD是今天唯一需要受到噓聲的人,在輸給對手之後加入對方,而且是在隊伍足夠強大(有能力復仇)的情況下轉隊,且對於該地區的球迷而言造成巨大的打擊,把雷霆從列強親手除名,無論對於雷霆球迷或是勇士球迷,這都稱不上是英雄吧?
我相信今天KD不管去哪隊都好,他對於雷霆這幾年的貢獻大家都看在眼裡,球迷一定會諒解,他始終都會是英雄,但他錯在不該加入打敗自己的對手,這就是我想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