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家都偏向處罰輪休,或者希望球員不要輪休,但我覺得不如換個角度,你如果想要
輪休那就乾脆輪休得痛快。
比如假設因為想讓球員休息,缺席一場的話,那就必須以休三場起跳或者一週的時間等等
,有點像是現行腦震盪必須強迫休戰一樣。
如此無論戰績是否好壞,仍需要拼季後賽的主場優勢著想,斷然不敢隨便讓無痛無病只想
休息的主力一次休這麼多場,畢竟輪休兩次就要休戰六場,也就會減少輪休的發生,不知
道這樣可不可行?
雖然很多人都會說這是保護球員,但為何以前的球員不需要這樣保護仍然健康?為何現在
科技發達訓練發達吹判尺度更保護球員的前提下,球員變得更脆弱?我覺得某種程度來說
,球團球員都只是把季賽當秀,能進季後賽就好,不像以前球員教練每場都用生命在拼,
好勝心遠遠大於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