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甚麼得分王不改回加總計分方式?

作者: lovepink888 (Albee)   2017-10-25 19:01:54
※ 引述《Ayanami5566 (綾波五六)》之銘言:
: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
: 得分王從1968-69年後
: 從全部加總的計分方式 改成每場平均最高分的才是得分王
: 其他助攻王 抄截王 阻攻王也是採平均每場的方式來頒發
: 只是我覺得很奇怪
: 為什麼不能用加總的方式呢?
: 雖然說納入排名的的條件限制
: 至少要打70場 或是總分要1400分以上 篩掉了很多樣本數不足的球員
: 但感覺還是看總計分比較能顯現這位球員的得分能力吧
: 畢竟出賽能力本來也算是能力的一種
: 像是棒球
: 全壘打王 安打王 打點王也沒在跟你看平均的啊 都是總計
: 甚至投手的勝投王 三振王也是
: 難道採用平均一場幾支安打 幾分打點
: 或是平均幾場就能打一支全壘打
: 或是平均一局幾次三振
: 來決定獎項得主
: 不覺得很奇怪嗎?
: 那得分王 助攻王 籃板王等等為甚麼就不能改用總計的評分方式呢?
: 你可能會說 棒球中的打擊王 最高打擊率也是看每場平均啊
: 防禦率王也是看場均
: 但這種幾中幾的機率評分方式
: 應該比較類似得分命中率 三分命中率 罰球命中率的類型吧
: 所以我覺得得分王 籃板王這些應該還是看總計比較洽當吧
: 現在一堆球員又愛輪休
: 每季最多可以休個12場(出賽賽70場為門檻) 還能當XX王
: 感覺就有點不合理...
: 而且如果真的要搞平均來計分的話
: 那乾脆把數據用成PER36 或是 PER48
: 全部人的出賽時間都設成一樣 再來比得分能力
: 這樣不覺得不太公平嗎?
: 是啊 那你把出賽時間看成出賽數
: 現在的得分王計分方式是不是也不太公平呢?
: 大家覺得呢?
: 評分制度是不是該改了?
棒球是團隊,可以三棒今天有打點明天換四棒有打點還是可以贏球,但是籃球明星不行今天有六十分明天零分,這樣球隊會輸的,所以採用平均,才可以代表球員每場的實力,其實也只是文字上給人的感覺不同,畢竟籃球還是個人,
應該可以這樣解釋吧!
播報某球員打了五場籃球比賽,總分150分
某貝回應:很強嗎?想一下~
播報打了五場籃球比賽,每場平均得30分
某貝回應:哇~下一場要守死他
應該是這樣的感覺
作者: lookforQueen (we reign)   2017-10-25 20:57:00
看完你的文 能不能請你解釋 兩場得60分強 還是平均30分強? 你到底解釋了啥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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