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be這種敬業的精神的確令人敬佩...只是啦,老實說我寧可他12-13球季適時
輪休,没季後賽也無所謂,也不要演變成斷阿基里斯腱這樣的結果。雖然輪休
未必有用,但如果能稍微減少個幾趴受傷機率,避免大傷後生涯幾乎報銷,也
是對職業生涯及球迷負責的一種方式。
至於說什麼輪休可以算詐欺,這部份我覺得一個球隊正式名單都是簽了合約的
,如果要講商業精神,那就應該一視同仁,簽了約所有人没受傷都得82場都上
場,但事實上這就是不可能的。
對我個人來說,輪休這種東西,其實也就是教練或覺得某球員當天狀態就是不
行,不讓他上場,或者也可以說自己騙自己某個球星其實和角色球員沒兩樣,
然後睡一覺明天起床就忘了這樣。至於買票進場看到球星輸休不爽,就和看到
支持的球隊打很爛、裁判亂吹罰,或是心愛的球員受傷報銷,花了錢最後心情
會低落的原因總之有很多。
以上是稍微認真的心得,以下就是隨口說說...
NBA可以規定,每場比賽打完,用團隊薪資和球員上場時間來結算票價退還:
比方說某隊薪資一億,取六成為六千萬,再乘48分鐘做基準額度。
而一個年薪四千萬的球員,這場打了30鐘,就可以相乘換算成扣打,依此類
推,把全隊的每個球員的相加,達到基準額度的話就不用退票,没達到的話
就按不足的比例退還票價(少1%~5%退一成,少6%~10%退二成...)。
其它補充說明︰
1.球迷可在最後看完要出場時,自行要求是否退票價(賽後會公告退多少)。
2.薪資額度要先扣掉正常傷兵,如果比賽中出現球員受傷,就不會退票錢。
3.主場球隊負責退錢,如果客場球隊因為輪休導致額度不足,主隊雖退票價
但可視成對方來送主隊戰績,而如果主隊輸給對手,那就是活該。
4.這種制度對薪資平均的球隊比較有利,就算輪休要達到基準額度也不難。
對那種喜歡組三巨頭的球隊,只要輪休一個巨頭,可能就得退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