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40302010a (Gakki我老婆)》之銘言:
: 如題,在今天陽艇大戰Game2的最後10秒,太陽由Booker操刀最後一球,但在9.2秒時Beverley成功點掉球權。
: 以一般想法來看,對方點掉的球當然是我方球權,Beverley 要求挑戰許多人可能不以為然,但我立刻想到2019湖人與快艇的聖誕大戰,Lebron的最後一擊同樣是有Beverley蓋下,但經過裁判重播之後發現,即使是Beverley蓋了火鍋,最後觸球者為Lebron
: (以下連結為湖艇聖誕大戰最後一球)
: https://youtu.be/sppyfYQK6Ac
: 或許因為同樣是當事人,Beverley才會立刻反應要求挑戰。
: 若是依照規定「最後觸球者喪失球權」兩次當然都是由快艇獲得球權,但這樣的結果或許跟沒有慢動作時「以球的方向與球員撥出方向為主」有所不同,想問大家覺得這樣的慢動作是否必要,若必要的話,應該全場都是這樣的規定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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