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謝謝維蒂提出了問題~
我就把之夜的部分和今天的結論再解釋一下
就不針對維蒂的每一句話回應
這次之夜
首先事在期初大會 估算花費約莫八千 跟學會要到了五千
剩下下的三千缺口決定要拉贊助補
同時也擔心錢會增加 所以也辦週賺錢
於是乎贊助拉了四千週賺了一千五
之夜順利結束後 發現收入一萬 之出八千 剩下兩千
剩下的錢要吃慶功宴還是還學會?
有人認為學會錢期初通過給了之夜就是給了之夜 用剩為何還
有人認為但這錢也包含拉贊助來的 拿人家贊助的吃喝好嗎
所以才會開始所謂錢依來源分開算的系列討論
然後這次之夜先前幹部們討論結果是就吃慶功宴吧
然後今天的結論是 在期初時 依照各活動性質和預算
討論金錢來源 學會補助金額 優先花哪邊的錢
我自己在這邊想要講的是 好像所有得事情都不會有完美的解決辦法
每個人的邏輯與想法都很好但也很難兼備 只要大家有共識就好
套句旭哥的話 之夜是個過渡
這次之夜讓大家發現了錢剩下怎麼辦的問題
希望有解答維蒂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