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刑事訴訟法(一)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範圍:老師上課範圍(應該是林鈺雄那本上冊第1.2.3.5.9.10+下冊再審和
非常上訴
開課教師:楊雲驊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三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4/6/23(一)
考試時限(Mins):兩小時
附註:僅可參閱無註記法條
試題本文:
一、法院於審理案件時,發現有一證人與案情有重要關係,但當事人均未聲請傳喚,
法官遂主動傳喚證人到法庭作證,並且該證人之證詞對被告不利。試問:法院此
一傳喚是否合法?(25%)
二、控訴原則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功能為何?請列許法條逐一詳述(25%)
三、刑事訴訟法保障「不自證其罪」的規定主要有哪些?警察執行擴大酒駕臨檢時,攔
截甲之駕駛車輛,要求甲吐氣測試酒精濃度,甲主張「不自證己罪」原則,他有權
拒絕測試。請問,甲之主張是否合理?(25%)
四、刑事訴訟法第79條:「拘票應備二聯,執行拘提時,應以一聯交被告或其家屬。」
請問本條的意義為何?與憲法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關聯為何?(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