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國際公法
課程性質: 群修
課程範圍: 第1、3、4、6章
開課教師: 陳純ㄧ
開課學院: 法學院
開課系級: 法律三
考試類別: 期中考
考試日期(年月日): 2016/11/14
考試時限(Mins): 16:30-18:00
附註:不可開書。
ㄧ、名詞解釋(20%)
1.reprisal報仇
2.我國憲法對於條約的意義
3.國際法的定義
4.二元論
二、為什麼會有國家承認?國家承認的效果為何?(15%)
三、從1969條約法公約解釋保留制度。(15%)
趁記憶還在補上,若有錯再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