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課程性質:通識
課程範圍:雙首長制及中華民國憲法
開課教師:白中埲
開課學院:國發所
開課系級:國發所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8.01.09
考試時限(Mins):120mins
附註:無
試題本文:
第一至二題,必須回答,每題30分。
三至六題中任選兩題回答,共兩題,每題20分。
要註明題號,不用抄題。
一、請敘述中華民國憲法制憲史
二、請說明中華民國憲法三個階段中,行政與立法發生衝突時,是如何解決的?
並請評述不同時期的規定對於解決僵局的效果,為什麼?
三、請問何謂法國雙首長制?其緣起為何?在法國實際運作中,最大的缺點為何?
後來是如何解決的?相較於我國現制中行政元首與最高行政首長的關係,
最大的差異為何?
四、請說明中華民國行憲三個階段中,國家元首與行政首長的關係各是如何變化的?
這些變化對於政治權力的歸屬與政治責任的釐清產什麼樣的影響?
五、民主政治是民意政治,中華民國憲法中,既然有了中央民意代表(也就是立法委員)
為什麼還會有國民大會的設計?請列舉中華民國國民大會的職權?
這些職權是否符合當初設計的精神?
六、請說明中華民國行憲後七次修憲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