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uentplus (凡夫(′・ω・`)雜種)
2014-10-16 18:58:49問題:「この省令......」該怎麼翻?
試譯:
省令原本的意思是日本政府各省(例:財務省)的行政命令,但是台灣的省(或者該
說中國系統的省)是地方政府其中一個級別的稱呼,網路查到的的翻譯都改為「本部
令」、「本部長命令」或「本部長條例」,可是正確的翻譯到底是什麼?
往後遇到這種因雙方機構名稱不同產生的翻譯困難時該以日本還是我們為基準?
以翻譯社的標準來看又是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