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risisis (Neris)》之銘言:
: 各位好,請問「譲渡し又は引渡しをする場合」這句應該怎麼翻?
: 我目前的試譯是「讓渡或轉讓予他人時」,但是這兩個詞是否能對應日文裡的譲渡し跟
引
: 渡し實在是不太確定,但是又查不對明確的對應名詞,所以讓渡就對應中文的 讓渡來
翻
: ,引渡則在中文是別的意思所以就照詞意來套用轉讓這個詞,但想請問是否還有更好的
翻
: 法呢?
「譲渡」指的是所有權的移轉。例如:因買賣、贈予等法律行為而使所有權移轉就稱為「
譲渡」。
「引渡し」一般則有三種意思,第1:泛指關於人或物的支配的移轉、第2:占有移轉、第3:
物的現實支配的移轉。不同法律上則有不同的意思,例如商標法適用第3種。
簡單來說,「譲渡」較像是法律行為,而「引渡し」則較像是事實行為。
此外,將日本民法178條「動産に関する物権の譲渡は、その動産の引渡しがなければ、
第三者に対抗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與我國民法第176條1項前段「動產物權之讓與,非
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相比較後,雖然法律效果不太一樣,但姑且將「譲渡」翻成「讓
與」、「引渡し」翻成「交付」應該是沒問題啦。
以上僅供參考,詳細還是請教熟知兩國法律的專家較好。
參考資料:工業所有権法逐条解説第20版第1390頁、商標法(平尾正樹)第2次改訂版第4
9、5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