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3-2 陳妙芬 歐陸法制史導論 期末考

作者: zwin (zwin)   2015-06-25 01:02:38
課程名稱︰歐陸法制史導論
課程性質︰法律系選修
課程教師︰陳妙芬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2015/6/23
考試時限:120分鐘
試題 :
(一)在歐陸的法律制度中,政治和宗教的關係一向扮演極重要的角色,「政教分離」
原則(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secularism, laicism, laïcité, Laizit-
aet, Laizismus)更是十八世紀至今影響最深遠的法律改革要素。請分別說明西元第四世
紀初「米蘭詔書」(Edictum Mediolanense, Edict of Milan)及西元第十六世紀末
「南特詔書」(Édit de Nantes, Edict of Nantes)兩份重要歷史文件的時代背景、
內容,以及它們在政教合一(theocracy, hierocracy, caesaropapism)或政教分離的
法制史上分別代表了何種意義。(40%)
(二) 請就妳 / 你所知,簡述 中世紀最具代表性的日耳曼法典 《薩克森寶鑑》
(Sachsenspiegel, Saxon Mirror)的歷史背景、影響、特色及意義,並舉出這部日耳曼
法典中,包含哪些民法、刑法和憲法的法律規範(簡要舉出各兩個例子即可)。 (36%)
(三)簡答題(專名可以用中文或外文作答)
1. 寫出古代「羅馬法五大家」名字(10%)
2. 寫出組成《羅馬法大全》(或稱《查士丁尼法典》)(Corpus iuris civilis)的四
大部分主題名稱(8%)
3. 寫出俾斯麥時代《反社會主義者法》(Sozialistengesetz, Anti-socialist Law)制
訂和廢止的年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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