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4上 陳自強 民法債編各論 期末考

作者: zoutzuur (昆蟲專家羽蛾)   2016-01-11 12:55:08
課程名稱︰民法債編各論
課程性質︰系必修
課程教師︰陳自強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三組
考試日期(年月日)︰104.元.11
考試時限(分鐘):120mins.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yes
試題 :
*考題試後收回,憑印象背出,如有錯誤請協助更正,謝謝!
104-1民法債編各論期末考
共三題,未標明配分。考題後附選錄和解一條、保證4條。
一、 甲營造公司係乙機關辦理之某國民住宅土木工程公開招標案之得標廠商, 甲、
乙因而簽訂定型化承攬契約。該契約約定:「系爭國宅興建完成並經乙驗收 合格後,甲
得請求乙給付全部工程款之 30%,其餘 70% 工程款則待其他廠商 承包之水電、綠化及周
邊公共道路全部完成並經乙驗收合格,領得使用執照, 且乙將全部國宅出售並交付於承
購人後,甲始得請求。」此外,乙機關與丙承 購人之定型化買賣契約條款約定:「乙交
付之國宅,如有瑕疵,丙僅得請求乙修 繕,不得以任何理由解約。」。請問:如系爭國
宅業經主管機關發給使用執照超過 3 年,但周邊公共道路因土 地徵收問題而尚未完工,
且系爭國宅亦尚未完全銷售完畢時,甲請求乙給付 70% 工程款,乙得否依據前述條款或
主張時效抗辯而拒絕支付?
二、 甲受雇於乙期間,侵占款項一千二百萬元,其後就侵占致生之損害賠償金額,甲
乙約定以一千萬元成立和解,由甲將其妻丙所有不動產房屋一棟作價八百萬元抵償,因上
開房屋設定抵押權三百萬,甲並同意負責清償,塗銷抵押權,其餘二百萬元,甲則允以現
金支付。其後,除該屋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外,其餘和解契約之內容甲圴不履行,乙為塗
銷抵押權,不得已代償該三百萬債權。試問此時乙應依何種法律關係主張其權利?
三、 甲營造商委託乙銀行與定作人丙採購機關成立履約保證,一經丙機關書面通知銀
行後,銀行當即在保證金總額內,依機關書面通知所載金額如數撥付,絕不推諉拖延,且
無經過任何法律或行政程序,銀行亦絕不提出任何異議,並無民法第七四五條之權利。
問:此條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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