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海商法
課程性質︰法律系選修
課程教師︰汪信君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6/04/24
考試時限(分鐘):100
試題 : (准帶無註記六法)
力星娛樂有限公司旗下共有兩艘郵輪,分別為龍祥號以及水瓶號,往返台日兩地載客旅
遊。某日水瓶號由日本那霸出發,往赴基隆港途中,因海象不佳,船長操作船舶不當而於
海上與珠疆娛樂有限公司所有之郵輪大江號發生碰撞事故。其中導致大江號上旅客甲與乙
兩人受有體傷,各得請求兩百萬元,另旅客行李損失共計四百萬元。水瓶號上旅客丙與丁
兩人同時受有體傷,各得請求兩百萬元,其餘旅客損失共計兩百萬元。另大江號郵輪受損
修理費用為五百萬元,原估計由基隆往那霸之航程,亦因此取消返回基隆港修繕。依據大
江號與船上旅客簽訂之契約條款,須賠付旅客航程中斷損失共一千萬元。另大江號船上賭
場經營損失,因航程取消而中斷共一千萬元。此時水瓶號因碰撞事故後,機具故障而需救
援拖帶,故另請捷敏公司所屬之金星號進行船舶拖救,拖救費用為五百萬元。
金星號拖救作業進行至基隆港時,因金星號(噸數一萬噸,船舶價值一億)拖救作業操作
不當,致使水瓶號船身失控撞擊基隆港外海之防波堤設施,造成港埠設施毀損共五百萬元
,同時水瓶號船身受有嚴重損失大量進水。毀損同時造成水瓶號上旅客戊受有體傷,得請
求兩百萬元。亦同時造成防波堤上觀潮遊客己庚兩人受傷,各得請求兩百萬元。海巡署同
時出動直升機進行救援作業,但由於救援途中,因直升機具故障而失控撞擊水瓶號甲板,
共導致水瓶號船上旅客辛與水瓶號船員ABC共四人受有體傷,共得請求兩千萬元。水瓶號
隨後擱淺並大量進水而沈沒於基隆港外海,力星娛樂公司蒙受重大損失後,並未將船舶拖
帶處理,後由港務局花費一千萬元清除沈船。
水瓶號郵輪於日本港出發時之船舶價值估計為五億台幣(與大江號碰撞後,其船舶價值
為四億台幣),船舶噸數為五萬噸,法定載客人數為一千五百人(假設目前1SDR為1.3美元
,一美元兌換台幣為1:30)。另龍祥號於事件發生後,停泊於基隆港已完成發航準備,正
準備啟航至日本。
試就上述情形分析各請求權人與應負損害賠償義務人間之賠償請求額度與義務人所得主
張之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