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ys0116 (cys0116)
2021-05-15 15:14:04課程名稱︰刑法總則二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王皇玉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21/4/22
考試時限(分鐘):110
試題 :
一、實例題(60分)
某甲生性暴躁且有酗酒習慣,且甲酒品極差,喝醉後總是唾罵甚至動手毆打他人,而甲對
於自己的酒品極差一事知之甚詳,甲與上司因公事大吵,甲忿忿不平想要揍乙洩恨卻又沒
有勇氣,遂想藉酒壯膽揍之。恰巧晚間部門聚餐,甲刻意豪飲使自己陷於酒醉狀態,待酒
勁上頭而撲向乙,揮拳擊中乙之鼻樑。殊不知乙是業餘的格鬥高手,當甲揮第二拳時,乙
立刻擋下甲的出拳,更對甲踹上一腳,使甲摔倒在地頭破血流,乙見甲倒地即停手。甲後
來自地上搖搖晃晃的爬起,覺得聚餐時被毆非常丟臉,不顧自己頭破血流,精神恍惚地離
去。甲在此幾近泥醉的狀態下,前往刺青店,要求刺青師傅丙在自己手臂刺下「幹!給你
死」等字樣。丙雖判斷甲處於酒醉狀態,但為了要賺錢,仍依甲的指示刺青。甲第二天酒
醒後,不甘被乙毆打,也不滿丙的刺青,遂向地檢署按鈴申告乙、丙犯罪。試問:甲、乙
、丙行為之刑事責任各為何?
二、是非題(30分)
1.()行為人基於誤想防衛而殺人,主觀上欠缺不法意識,依據限縮法律效果的責任理論其
不具備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故意。
2.()正當防衛的核心為「正對不正」,惟基於個人是存在於社會中的考量,仍需進行防衛
法益與侵害法益之間的利益衡量。
3.()刑法第22條「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的規定,以業務本身形式上合法者為限。
4.()「預見可能性」意在探討個人是否具備選擇不為違法行為的可能,屬於阻卻違法事由。
5.()刑法第21條第2項「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
不在此限」,命令是否違法,原則上採實質審查,例外採形式審查。
6.()倘若行為人故意挑唆使防衛情狀出現,並該當權力濫用,行為人無從主張正當防衛。
7.()緊急避難的緊急危難狀態,以迫在眉睫或即將發生之「明顯而立即之危險」為必要。
8.()得被害人承諾作為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核心意旨在於「個人法益的自由處分權利」
,因此動機錯誤、表意錯誤等無法為他者所知悉的錯誤不影響承諾效力。
9.()避難過當與防衛過當對於事實並未有所誤認,僅是手段輕重有所失當,因此應阻卻行
為的故意而論過失。
10.刑法第165條「湮滅刑事證據罪」不處罰刑事被告當事人自行湮滅證據之行為,是因為
被告欠缺期待可能性。
11.()醫師在得到病人之承諾下,幫危急病人開刀動手術,醫師雖然同時可以根據業務上
之正當行為、緊急避難、得被害人之承諾等事由而阻卻行為之違法性,但法院在判決時,
僅能選擇其中一個最適合的阻卻違法事由,不能同時並存。
12.()「確信犯」乃欠缺不法意識,其法律效果適用刑法第16條。
13.()甲認為手持合法搜索票的公務員乙是詐騙集團,奮力抵擋乙進入家中,造成乙手腕
扭傷,甲的行為成立誤想避難。
14.()法院若要認定行為人依刑法第19條第1項欠缺責任能力,必須透過專業鑑定才合法,
不得自行判斷;但認定當事人並無精神障礙而具有責任能力時,法院得不經專家鑑定而自
行判斷。
15.()為了避免自己溺死而將他人浮板搶走,使他人溺斃,目的在維護自己的生命法益,
考量生命法益的絕對保護原則得成立緊急避難而阻卻行為的違法性。
三、單選題(10分)
1.()下列關於禁止錯誤之描述,何者錯誤?(A)刑法第16條為禁止錯誤之規定;(B)吸大麻
者聲稱不知道在台灣仍處罰吸大麻行為,此屬禁止錯誤;(C)教師聲稱不知道體罰學生不能
阻卻違法,此屬間接禁止錯誤;(D)正當防衛者誤以為可以使用任何手段進行防衛,並非禁
止錯誤。
2.()甲女與乙男為夫妻,兩人反目已久。一日甲乙在嚴重爭吵後甲回到臥室,接著乙亦追
隨進入臥室。甲見乙向前朝自己傾身,以為乙要上前擁抱以求和。然甲見乙身無防備,遂
將已備好的手槍對準乙腹部射擊,乙當場倒地死亡。事實上乙當時手握刀子,準備在傾身
之際刺殺甲。甲於射殺乙男時,對乙手握刀子一事毫無所知。試問,本案例中甲女之行為
可以稱為甚麼?(A)誤想防衛;(B)偶然防衛;(C)容許構成要件錯誤;(D)禁止錯誤。
3.()甲推乙到橋下,希望不會游泳的乙溺斃。結果乙竟因頭部撞上橋墩而死亡,並非因為
溺水而死亡。試問下列描述何者正確?(A)甲犯殺人既遂罪;(B)甲犯殺人未遂罪與過失致
死罪;(C)甲犯傷害致死罪;(D)甲犯重傷致死罪。
4.()下列何者不是限制責任能力人?(A)16歲跳級念大學之資優生;(B)於3歲時生病而雙耳
失聰的法研所研究生;(C)81歲三鐵選手;(D)13歲罹患憂鬱症而對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顯然
減退之人。
5.()下列何者不是法定阻卻違法事由?(A)推測承諾;(B)業務上正當行為;(C)逮捕現行犯
;(D)依法令之行為。
是非題答案:xxxxx oxoxo xxxox
選擇題答案:DB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