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察入校園要點 楊泮池決撤案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4-06-15 04:14:23
※ 引述《arrenwu (鍵盤流戰鬼)》之銘言:
: ※ 引述《wearytolove (奪真書生A.W.)》之銘言:
: : 現任校長楊泮池也認為,軍警當然不能進入校園,一旦發生危安事件,校長必須扛起一切
: : 責任,不需再訂要點。為了避免爭議,楊泮池詢問校務會議代表有無異議後,決定撤案。
: 「一旦發生危安事件,校長必須扛起一切責任,不需再訂要點」
這就和台灣現在的問題是一樣的。
你不相信政府,所以他訂再多規範,都認為有鬼。
可是大家卻忘了,什麼規範都不要,其實只是提供了更多操弄的空間。
我們可以繼續期待,有個不用法律規範就會好好做事的領導者,像許多人期待林飛帆或者
現在期待柯文哲一樣;或者我們也可以選擇去訂定更完整的規範,不要讓它存在可以搞鬼
的空間。
往壞處想,訂了要點是讓校長有機會帶警察進校園。
往好處想,訂了要點是讓我們有法源阻止校長任意帶警察進校園。
規範會有不足,但是可以補強。
而我不相信世界上有聖人。
作者: nahsnib (æ‚Ÿ)   2014-06-15 08:53:00
就算是為了緊急避難而必須犧牲人民的權利也必須有法源,沒有法源是不可能做那種事的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4-06-15 10:43:00
你又知道林飛帆或柯文哲上台後不會有規範?
作者: lswlsw258 (?)   2014-06-15 12:58:00
1
作者: a11716425   2014-06-15 13:46:00
整天在那邊懷疑政府 滿嘴人民的 在不會思考這些勒*才
作者: steve1012 (steve)   2014-06-15 13:51:00
沒有依據本來就不能進來
作者: Terrance (那男子)   2014-06-15 14:10:00
那有沒有聖誕老人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4-06-15 15:37:00
第59條明顯是授權校長"同意"軍警入校才可入校 問題是哪天不小心我們的校長跟當權者達成恐怖協議 不就...?
作者: chad0617 (呼)   2014-06-15 15:47:00
呵呵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4-06-16 02:16:00
本來就要同意 不然只能有校警隊跟教官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4-06-16 04:27:00
幾乎沒有人看懂黑雲說法的合理性與楊泮池嘴砲之故~嘆黑雲看是不是要解釋再詳細一下~不然很多網友慧根尚淺提示:sb說的是關鍵~該不會一堆網友納悶哪來的59條吧?59條授予校長獨斷權 大家可藉要點限縮牽制校長的獨斷如今楊泮池撤案 大家若欲藉要點防校長獨斷就沒法源了結果校務會議上一堆蠢貨不曉得59條依然可使警察入校干涉校內集遊->完全靠楊泮池本人裁量允許即可!一旦楊說我就是覺得在傅鐘集會很吵而請警察入校~各位~你們除了嘴巴嚷嚷楊違憲 屆時連指摘楊違法的"法源"都沒!若有此要點 且在要點中規定警察入校的同意程序是校長+社會系教授+法律系教授+..同意才可 這不更保障集遊?這樣的話 靠楊一個人同意警察也不行 楊就違反要點!!!一堆腦袋有X的師生/網友以為楊撤案 就可保障校內集遊簡直滑天下之大稽!台大某規程授予校長片面的同意警察入校權 使楊可不受任何其他師生干涉的第59條 校務會議中一些腦袋有X的蠢傢伙 到底是知不知撤案的嚴肅性?楊講得一口嘴砲!事實上就是撤案後他的獨斷權就照舊了所以網友是期待楊的人治善意 而不思要點的法治制衡??
作者: anonymoushdc (anonymous1240)   2014-06-16 14:03:00
應該是期待楊連59條一起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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