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高中肄業、大學單二一過兩次的人應該可以提供一些心得。
我是覺得不該把二一制度單純的理解為扼殺學生自我調適機會的制度,但如果只是取消二一制度,只留下六年大限來控管畢業學生水準,想想會造成什麼問題,如果有人等到六年才發現(面對)自己不能畢業的事實,六年過去,沒學好,也沒文憑,我覺得這比退學殘酷太多了。現在大學畢業生已經是魯蛇的命,大學肄業根本魯到頂天。想想看六年不能畢業的學生,會遭受怎樣的壓力、眼光看到(e.g.:你媽讓你唸台大,結果混了六年。生塊叉燒都比你好。)大學念完唯一的價值搞不好只剩下大學同等學歷資格而已。(如果有心要念研究所的話XD)
不可否認,退學對於學生的打擊也真的非常殘酷。同樣也遭受難熬的壓力、眼光(e.g.:你媽養你讓你念臺大,結果還被退學。生個勝丼都比你好。)面對退學處境,多數人心境處理都會面臨很大的問題。想想尤其男生退學後,還要下放軍營勞改,這根本從天堂掉到地獄啊。(我覺得這是很難走出的心理困境。)
廢話這麼多,我想說的是這不是單純只有退學制度的問題,而是如何幫助改善適應不良的人。退學制度可以有威嚇激勵的效果,然而也同時扼殺了學生自我調適的機會。我認為,該做的不是討論制度的存廢,而是提供幫助學生改善的機制、方式。比如說給予曾經二一的學生,更主動的輔導、諮商,落實導師制度的輔導功效,給予更寬鬆的轉系制度,給予更低的學分下限(只是隨便舉例而以)。相信許多人在近大學前,根本不知道自己對於哪些專業是積極的興趣。而是在大學跨系修課,才慢慢摸索到自己的方向。
結論,不支持保留二一三一制度而無其他作為,也不支持廢除二一三一制度,僅以六年大限作為淘汰制度。(其實我更想討論的是輔導、諮商跟其他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