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大校園抽煙問題

作者: MoonOfFrost   2014-10-15 14:26:41
※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 推 d199210: 總圖那位處校園中間,依理根本該設吸煙區 10/15 11:24
: : 推 TheJustice: 照樓上邏輯有人在總圖打炮就該設打炮區囉? 10/15 11:37
: : → MoonOfFrost: 為什麼不把責任放在校方不設吸煙區而是吸煙者上 10/15 11:46
: : → MoonOfFrost: 打炮區不影響你的話我也支持啊 到底在想什麼啊 10/15 11:47
: : 推 sergiorossi: 沒處吸煙覺得委屈就自己去爭取 在沒設立前 就乖乖校 10/15 12:11
: : → sergiorossi: 外吸 10/15 12:11
: : 推 MoonOfFrost: 啊現在不就是在校外抽了嗎 10/15 12:26
: : → MoonOfFrost: 自己爭取的邏輯也很奇怪啊 要不要叫樂生自己爭取啊 10/15 12:27
: : 推 MoonOfFrost: 同性戀不能結婚很可憐,只好自己爭取?今天設立吸煙 10/15 12:31
: : → MoonOfFrost: 區可以讓雙方得利,不懂為什麼不支持 10/15 12:31
: 雖然理想上我們希望所有人都願意關心公共議題,並且積極幫助弱勢者爭取權益。
: 可是現實是殘酷的,自己的權益本來還是要透過自己來爭取,如果樂生住戶和同性戀者只
: 是上網打打嘴砲說:「欸你們在幫XX族群爭取權益的時候,記得順便幫幫我嘿~」
: 我想,根本不會有人理他們--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類比那段是我的不對,
我道歉(雖然比喻性交也不是我開始的)。
但我覺得既然是限制自由(抽煙)的律法,
就必須基於不小於此限制的公共利益基礎,
但抽煙的危害有必要到限制公共空間的抽煙行為嗎?
感覺這個問題是需要更多的實證研究來確認的。
在此之前,基於公共政策制定所需的謹慎,
我認為沒有必要限制。
還希望大家可以鞭策討論一下。
作者: TheJustice (正義)   2014-10-15 14:31:00
如果都要更多的實證研究那醫生也都不用給病人看病了
作者: MoonOfFrost   2014-10-15 14:32:00
您又再做令人費解的類比了
作者: TheJustice (正義)   2014-10-15 14:34:00
因為有人喜歡拿同性戀樂生這些令人費解的類比出來,我也只好這樣回復您了
作者: MoonOfFrost   2014-10-15 14:36:00
我就已經對類比那段道歉,你是在跳針嗎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4-10-15 14:36:00
我是覺得在網路上要好好進行實證研究的討論很困難的= =
作者: TheJustice (正義)   2014-10-15 14:40:00
沒在跳針,是你的腦袋在跳,自己說要謹慎卻對實證問題用感覺,一般都已證實二手菸對人體有害,你所謂的實證不就只是想更進一步做大規模的統計來看危害有多少嗎?
作者: MoonOfFrost   2014-10-15 14:43:00
嗯,對啊,我的看法跟你一樣,你可能誤會了不要針對用詞挑剔好嗎,我的腦袋也沒有真的在跳呢我指的謹慎是公共行政追求的最小侵害性,您可以找相關書籍來理解一下。
作者: TheJustice (正義)   2014-10-15 14:46:00
可是事實上醫學要做到很確切評估多少危害就跟評估一個療法有多少作用一樣,根本只能給你一個概估的統計數字無法說二手煙能造成多少傷害跟開刀能否成功一樣
作者: MoonOfFrost   2014-10-15 14:57:00
沒錯,我同意這點。因此除了實證方法之外,還需要考量社會脈絡、社會心理等問題。但是在缺乏證據之下限制個人利益是需要更穩固的公共利益基礎的。
作者: TheJustice (正義)   2014-10-15 15:00:00
不,我覺得缺乏證據的一部分原因是沒有蒐集證據,因為北美兩個國家近年連私人公寓都開始禁菸了,應該還是有一定程度,可是要確切到能像酒駕那樣是不可能的
作者: MoonOfFrost   2014-10-15 15:05:00
抱歉我有點沒有理解,沒有搜集證據,所以應該要試圖搜集才對吧。那麼,私人公寓禁煙是不是有點輕率?不過我覺得我們的討論有些本質上立場的不同。我主張的是有限政府、最小政府,甚至無政府的治理;而您的立基點則是較大程度的管控的。
作者: TheJustice (正義)   2014-10-15 15:16:00
你誤會了我是說她們能大程度管控私人公寓可能是有證據會基於這樣猜測是因為他們國內吸菸人口比我國還高
作者: MoonOfFrost   2014-10-15 15:39:00
作者: caria0626 (ll)   2014-10-15 15:40:00
吸菸者想死那是他們的自由 但別強迫別人吸二手煙好嗎另噓學校不設吸菸區 放這些人出來禍害他人
作者: MoonOfFrost   2014-10-15 15:45:00
同等地(抱歉使用類比),人想讓自己臭酸是自己的自由,但是法律沒有禁止。為什麼?因為這是程度的根本差異。因此,我的論點就是吸煙的危害程度不確定或可能不高,那麼便不需要禁止了。
作者: shaform (Shaform)   2014-10-15 18:15:00
實在懶得看 reference 不過有興趣可以找文獻來研究 XD
作者: TheJustice (正義)   2014-10-15 18:16:00
我說的是"人口"另外單指美國要看每個州的狀況,加拿大
作者: shaform (Shaform)   2014-10-15 18:16:00
作者: TheJustice (正義)   2014-10-15 18:22:00
曾經高到六成,另外你既然說要實質證據就不要貼往年的資料,今年18歲以上吸菸人口只有18%
作者: shaform (Shaform)   2014-10-15 18:23:00
作者: TheJustice (正義)   2014-10-15 18:25:00
http://goo.gl/0fz41o 能從cdc查吸菸人口,你卻沒有看二手菸危害,你的論點是不是才是太輕率?
作者: shaform (Shaform)   2014-10-15 18:29:00
http://circ.ahajournals.org/content/120/14/1373.shorthttp://www.bmj.com/content/340/bmj.c2161http://goo.gl/cdvBUF另外推一本叫「萬病之王」的書(亂入 XD雖然只講到一點二手煙,不過歷史寫的很迷人啊 XD
作者: msn12345679 (吼~~)   2014-10-16 01:50:00
在公共空間拉屎也不會危害他人 支持拆除所有廁所
作者: sexycute (魯龍)   2014-10-16 11:47:00
如果樓上你在公共場合拉屎不害羞我來幫你拆廁所
作者: simon27 (暴力陽光宅男)   2014-10-17 20:24:00
看了別篇覺得這才真認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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