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路過)
校規小組召集人城鄉所黃麗玲教授今天投書回應了:
「灰箱文」沒有告訴你的事
2014年11月17日19:36
作者:黃麗玲(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召集人,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
校園規劃的核心是師生的共識與認同,但這仰賴資訊的準確傳遞以及差異觀點
的對話。因此針對貴報日前所載,張小虹教授「五億四拍賣臺大校門口」一文,
臺大校園規劃小組有以下說明,望貴報刊載,以利事實釐清。
張教授主張,人文大樓原有兩塊基地。然而這只是最早文學院於先期規劃構想
書提出的建議。張文中所指的「文學院一館」基地,後經學校整體評估,應優
先作為全校教學與研究空間使用,也就是後來座落於醉月湖畔的博雅教學大樓。
另一方面,接近校門口的椰林大道北側一帶,有樂學館、舊總圖、文學院、以
及哲學與人類學兩系館,因此人文大樓於洞洞三館基地上的選擇,有其師生空
間領域感以及活動地緣性的考量,並非張文「捐款綁基地」的結果。此外,雖
然本捐贈案由指定建築師進行規劃,校方仍多次召開公聽會與公開審查會。為
了處理校內與社會的多元意見,從2006年8月至今,本案已發展到第十案,包括
高度、景觀、立面、入口、窗型等設計與材料等,不斷回應師生意見持續修正,
說明了建築師的努力。
在現今基地上,人文大樓的規劃與設計,並沒有違反本校對於新建工程的容積
率與建蔽率之相關規範。對於高度景觀管制,校園規劃報告書以及校園規劃原
則中的確有「建議」、「參考」的用字,以尊重校園規劃委員審議時整體的專
業考量,以及校務發展委員會的決議。而今年五月,為了回應去年公聽會師生
對於舊總圖建築與椰林大道景觀的考量,建築師提出將椰林大道側(南側)改
為 15公尺(4層樓), 東側為18公尺(5層樓),以及西側與北側21公尺(6層
樓,含屋頂造型為24公尺)的修正案。校規會委員與大部分列席師生均認為此
調配優於建物平均分配高度、並降低為二十公尺以下的設計方案,因此予以通
過。此修正也獲得校務發展委員會決議支持。
人文大樓總計從第一案到最近第十案的修正案,除了文學院內部無數次的協調
工作會議,全校性會議則包括籌建會14次,全校公開說明會8次,公共論壇與專
家座談會共4次,校規小組委員會提案討論11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提案討論
7次,籌建會與校規會聯席會2次。相關會議紀錄與規劃設計方案可參見校園規
劃委員會與文學院之網站。若真如張教授所指,「校內公聽會與各種籌建會、
審查會的意見,都只能僅供參考」,本案之都審應該早已完成,何以延宕至今?
更不會出現高度從最早的80公尺降為目前21公尺的結果。「灰箱治校」之說,有
待各界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