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我被偷過的經歷以及處理方法
手機排版請見諒
被偷之後要馬上去派出所報案(如果有心想找回來的話啦)
千萬不要去駐警隊 因為那裡跟警察系統一點關聯也沒有 只有失物招領有用
因為我當時被偷的當下是去駐警隊報案遺失然後一個禮拜後才去派出所報案
但是之後小偷在偷我東西的隔天就被抓了因為他是慣犯被鎖定很久了
在他身上有查獲屬於我的贓物但是那個時候我還沒有去報案並沒有留下任何警方可以比對的記錄
所以小偷說那是他的就是他的警方並沒有權力把那些東西當場查扣
如果我那個當下就去報案並且把我遺失的物品留下敘述並且符合逮捕時查獲的贓物 警方就能把東西拿走並還我
報案其實很麻煩.....第一次去就花了我兩三個小時 慢慢讓警方打筆錄還做了人生第一次警車 簽一百次名好煩
之後抓到還找我去指認又花了一個多小時還不小心提出告訴翹課去開偵查庭
各種系列的麻煩到最後那個小偷其實偷了二十幾件但是被抓到的當下五百元就交保了枉費警察抓了三個月 偷我一個錢包就七百了兩百有剩
最後判決出來是兩年徒刑然後我沒得到半毛賠償還加上不少時間成本
這篇的重點不是要凸顯司法的絕望只是希望大家如果真的想拿回東西一定要馬上去派出所報案不是駐警隊喔
然後警察真的滿努力在抓的只是檢察機關賞了他們一千個巴掌
※ 引述《ccps934209 (ccps934209)》之銘言:
: 中午時分我在重訓室廁所換衣服
: 把手機留在裡面。。過了大概三分鐘回去就沒了
: 電話也語音信箱了
: 當下覺得或許還有希望
: 但是館方希望先填資料再說。。
: 所以大概十分鐘後才去看監視器
: 大概人也跑了吧。
: 我自己一個一個算期間進出不到十人
: 本來希望能夠藉助入館刷卡登記做比對
: 但是影片要警方調才行
: 自己以前也有遺失報案過覺得真的很渺茫
: 當然也明白不能把人當嫌疑犯
: 但是明明就可能知道是誰拿的還是必須放棄讓人很挫折
: 特別是幾天前又有報出新體常有小偷,,
: 今天館方的態度也是一種:每天都有看多了的樣子
: 有朋友建議我直接去分局找偵查隊之類的
: 請問還有哪些可行的辦法嗎?
: 再講一下
: 如果是撿到的那位
: 拜托站內信聯絡下好ㄇ,談談ple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