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支持同性婚姻卻不支持近親婚姻的邏輯?

作者: qwerty5566 (鍵盤五六)   2015-06-29 03:26:55
關於「反同方」(不一定是反同 但會被打成無腦恐同基督徒)
拿近親婚姻、複數婚(大於2人) 來跟同性婚姻類比
是不是錯誤類比或滑坡謬誤
這要先回到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
有些人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 是「凡是相愛的人就應該可以結婚」
那麼會有人覺得這個支持同婚的理由 也支持近親婚、複數婚
是非常符合邏輯的 不是滑坡謬誤
因為是支持同婚的人在提出理由的時候
已經把近親婚姻、複數婚都放進可以結婚的範圍裡去了
另外有些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是平等─異性戀能做的,同性戀就應該能做
現行民法規定 2個未婚非近親的一定年齡以上的異性戀能在自願的情況下結婚
那麼2個非近親未婚的一定年紀以上同性戀能在自願的情況 也應該可以結婚
那這時候拿近親婚姻、複數婚來講就不符合了
畢竟同婚方提出的是同性戀與異性戀的平等
沒有講到近親婚姻與非近親婚姻的平等
作者: ScaryDriving   2015-06-29 07:01:00
你只是換個說法掩蓋一開始的矛盾那請你告訴我為什麼異性戀能做的,同性戀就應該能做不就是權利不該因為性取向而不同嗎?好好練練再來吧 ntu版是很殘酷的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5-06-29 07:16:00
需要提出一個理由讓你的支持只停留在同性戀與異性戀的平等而不會擴及到近親婚姻與非近親婚姻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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