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支持同性婚姻卻不支持近親婚姻的邏輯?

作者: tx210 (林小明)   2015-06-30 13:41:51
※ 引述《blbl1823 (啊)》之銘言:
: 雖然這篇比較沒有NTU點
: 不過我們台大學生討論一下社會時事想必也是OK der
: 畢竟台大校園中關於同性婚姻的討論從來少不了
: 今天(2015年6月26日)
: 美國最高法院在判決同性婚姻的權利受到憲法保障
: 全國各州不得立法禁止同性婚姻
: 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
: 所以FB上開始看見一堆銅學跟風換大頭貼
: (連太陽花時發文痛罵學匪的都換了XDDDD)
: 當然還有一些天主教徒發些隱性崩潰文
: 這裡暫且不提
: 小妹想要討論的是
: 「下一代幸福 聯盟」粉絲專頁的PO文以及其他人的反應
: 可以看得出來該專頁立場是反同性婚姻的
: 以下是擷取內容
: =====================================================
: 今天,美國人的婚姻定義被改變了!
: 如果相愛就可以結婚的話
: 那麼「爸爸跟女兒相愛,可以結婚嗎?」
: 請注意,女兒已經成年了喔,是兩個成熟獨立的個體
: 他們都覺得愛對方也願意跟對方結婚
: 同樣的問題,兩個成熟獨立的個體
: 「媽媽跟兒子相愛,可以結婚嗎?」
: 再延伸這個問題既然兩個人相愛就可以結婚
: 那麼三個人相愛可以結婚嗎?四個人呢?
: =====================================================
: 以上只是一部份
: 這邊先不論該貼文是否正確
: 但看到蠻多不管是台大還是稻江的都會回一句
: 「同性戀跟亂倫不能這樣比 亂倫就事不對的」
: 可是我好奇的點是
: 為啥不能這樣比?
: 如果六親等以內的兩名20歲以上完全行為能力人
: 他們在沒有影響到其他人的情況
: 為啥不能結婚呢?
: 或是三親等以內的兩名20歲以上完全行為能力人
: 他們在沒有影響到其他人的情況
: 為啥不能休幹呢?
: 這甚至比同性婚姻問題還大
: 你同志在一起不會怎樣
: 你三親等合意性交就是直接刑法第230條
: 更扯的是
: 如果你父母有再婚
: 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的再婚對象之子女也不行喔
: 一堆超宅動漫裡的啥繼母帶來的妹妹直接掰掰
: 套句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們的講法
: 為啥彼此相愛的兩人不能結合呢??
: 保守派人士(如激凸教徒)認為
: 同性戀 戀屍 戀童 亂倫都是不應該的
: 同性戀支持者(如FB迷弟迷妹)認為
: 同性戀可以 其他不可以
: 這樣不就只是比較輕微的保守派?
: 甚至你還是選擇性的保守
: 更為可笑
: 有點像是國民黨可以貪污可是民進黨不行的邏輯
: 你要馬就清高一點認為都不行
: 不然就世俗一點認為都可以嘛
: 以下舉幾個例子
: 1.
: 一名28歲的八卦板肥宅A與他26歲的妹妹B彼此相愛
: 為啥不能結婚生子甚至連公開都不可以?
: 如果發生性行為還要被抓去關
: (在此先不討論是否可以生子的問題
: 不然扯到胎兒缺陷又可以戰其他的
: 像是高齡產婦或是吸毒抽菸愛滋者生子
: 多線開戰很累 到時候反而被反開一波GG破主堡)
: 2.
: 一名28歲的西洽板肥宅A與他12歲的鄰居小妹妹B彼此相愛
: 下分幾種情況並只假設雙方合意
: 畢竟不合意管你幾歲直接進監獄被牙刷刷雞雞
: (1)B12歲時發生性行為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30 14:03:00
這其實是很殘酷的現實政治上啦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5-06-30 14:44:00
不就是想討論嫌惡感的形成、可接受的理由、彼此間的差異..
作者: tuii7412 (威鳳)   2015-06-30 15:00:00
覺得寫的很好,真的就只是這麼現實的理由而已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30 15:48:00
所以雙方都在搶人頭,看誰的理念能吸引到更多人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5-06-30 16:08:00
樓上又在跟風轉向啦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5-06-30 17:01:00
appoi趕快轉向 避免又要被戰到去廁所哭
作者: tomchc (TOMCHC)   2015-06-30 17:39:00
這樣你不是規避了為什麼民眾偏向同意同性不同意近親的問題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5-06-30 17:42:00
就歧視啊 大家心裡都清楚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30 17:51:00
看完大家跟appoo的討論,請問你們覺得appoo除了同婚要過之外,他還有什麼核心價值嗎?我看到的是只要能過就算是國民黨的半分忠半分鐘黑箱也是會將其合理化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30 18:55:00
我的核心價值就是平權平權是普世價值,不像聖經,只是恐同基督徒的價值黑雲不要被電就開始崩潰了我的立場一直很堅定,就是每當恐同基督徒出來跳針,就狠狠的教訓他們別讓愚蠢的錯誤觀點繼續散撥囉,ㄏㄏ
作者: zzxzxzzxz (硬漢)   2015-06-30 19:54:00
原來你的核心價值是平權喔XDD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6-30 20:05:00
appoo談平權這篇跟我把那篇意思差不多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5-06-30 21:04:00
appoo談平權?林益世談清廉都比你有資格然後現在又拿恐同基督徒的帽子來扣別人了呵呵之前被打臉才狡辯說是我誤解你的意思,現在呢?
作者: warex14 (航)   2015-06-30 22:16:00
我覺得動不動就扣跟自己立場不同的人「恐同基督徒」帽子這不是正確論述態度。1.立場不同,不代表恐同2.就算他恐同,也不一定是基督徒。(台灣基督徒才<5%吧?)台灣的基督徒的人數還不像西方國家那麼有影響力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5-06-30 22:38:00
看來支持在與否於你對這群人夠不夠重視婚姻合法與否在於社會對這群人夠不夠重視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5-06-30 22:56:00
我平權:你是恐同基督徒我平權:近親婚姻是豬屎某人比護家盟還可悲
作者: Erichikaunkr (兩百四)   2015-07-01 10:46:00
某人被扣帽子不是因為被挖到其他篇言論嗎 我只覺得某a沒必要在這裡提其他篇的事情,這樣只會給人抓論辯瑕疵
作者: mattgene (馬修公爵)   2015-07-03 23:58:00
apo笑死人...一副你的價值就是宇宙真理其他人的價值就是屎
作者: amydicky992 (Aliee)   2015-07-04 03:37:00
appoo,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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