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老師也對這個議題發表了看法耶,轉過來和大家分享~
雖然臺大法律學系是沒有資格在這個議題上說東道西的。因為名額太多,所以只要有申請
,除非是特例,不然幾乎都會上。也就是說,系方沒有多少選擇餘地,面試的功能僅在於
尋出應被排除的特例。
但是,說實在話,建中的那位老師所說的話,在大學面試教授的眼中,似乎是有點不食人
間煙火。而北一的老師所說的模擬面試也令人下巴脫臼。
其一,男女的機會沒有差別,女生不會有優勢的。說這些(女生容易受到青睞),會讓大
學教授覺得受到侮辱。
其二,選擇多系應考的時候,反倒會讓口試委員認為考生根本都沒有好好考慮自己的性向
(或沒能力考量)。縱然因為表現「優異」,「不得不」予以錄取,但是心中都會抱怨幾
句。我聽過最嚴厲的抱怨是:錄取這種人幹嘛?反正他也不會來讀。也就是說,實境模擬
再多、口條再好,申請多系,反倒會有反效果。而且,這類的考生,他們都有制式答案。
為何要報考法律學系,因為我想照顧弱勢,實現正義。老師教的標準答案。而這類考生在
醫學系的回答應該是:我想透過醫學拯救人命,並造福社會。這也是老師教的標準答案。
因為我都問些奇奇怪怪的問題,例如你的經歷中好像沒有接觸過社會弱勢,那你怎麼知道
他們的困境,怎麼知道要如何去拯救他們?所以有些考生本來口條清晰,卻立即結結巴巴
。聽在場外協助進場退場的研究生說,有些小鬼面試過後,在場外說,那個禿頭好凶,咄
咄逼人。其實,我只是想讓這些準法律人知道,學法律不是那麼輕鬆簡單的。不過,我記
得最左邊的那位,簡直就是小曾宛如,氣勢比我強。而且,比的愛心好小,顯然對於指令
或規訓有點不爽,所以用實際行動表示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