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大橘子」僑生起訴 台大懲處2大過2小過
2016-05-1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涉虐殺流浪貓「大橘子」的台大化工系澳門僑生陳皓揚,先前
出庭時已認罪,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主張自己是「大橘子」飼主的台大教職員,另針對陳皓揚提告毀損;北檢認定「大橘子」
是流浪貓,不屬於其財產,此部分告訴不合法。
今年一月,陳皓揚首度到北檢出庭,他承認情緒管理欠佳,因課業壓力,一時情緒失控虐
貓,已接受校方的心理諮商,想向飼主及愛貓人士道歉,未來也願意接受檢方安排他進行
義務勞務等懲罰。
台大校方則公布獎懲委員會審議結果,對陳皓揚祭出兩大過、兩小過處分;陳皓揚透過校
方發表道歉聲明,深感後悔外,希望有自新機會。
去年十二月廿八日,一名法籍王姓女老師在溫州街停車場,目擊戴黑色手套的男子勒住流
浪貓大橘子的頸部,她立即上前大喊制止,這名虐貓男子往台大宿舍地下室方向逃跑。
未料,隔天王姓女老師再度看到該名男子虐貓,且大橘子失蹤,通報愛貓人士及警方到場
,最後發現虐貓、殺貓者是台大學生陳皓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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