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BIGfisher的水桶判決

作者: NTUhydra (台大九頭蛇)   2016-07-09 10:57:04
(新增紅字補充...)
: : 因為板主jujustine83 在 #1MwiRJg4文章推文說:
: : https://imgur.com/Hg3SoRE
本魯覺得問題很簡單。
juju說板上文章是公開資訊,不桶。
: SOP第二條就是 我不管你是不是板上的公開資訊
: 也不管你現實生活是不是真的是叫那名字
: 經同帳號來信檢舉一律視為不同意公開從嚴處理
本魯的分裂人格企鵝認為不是,要桶。
(本魯不是真的企鵝...)
: 最後關於黑黑雲你問的這個問題
: : "不知道jujustine83 的看法,只回應他的看法"
: 啊我就真的搞不清楚你跟jujustine83到底半年前有什麼過節啊
: 當事人又不是我,這樣你要我怎麼回呢 XDDD
結論juju就是豬隊友,不要再亂推文了。
本企鵝會很困擾,未來判決請以我為準。
(本魯和企鵝是不同人...)
Hail hydra~~~~~
( ゚∀゚)アハハ八八ノヽノヽノヽノ\ / \/ \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07-09 11:20:00
同樣是板主,什麼叫做判決以你為準?請明文列入板規,兩位板主也請確立好一致標準。除非另一位板主同意以後這類違規都給你處理。還有,你這個ID根本就不是板主的ID,是有什麼權力進行NTU看板的任何判決。你才是不要當你自己的豬隊友,造成別人的困擾。
作者: schel   2016-07-09 18:13:00
我記得版規中有冒充條款,冒充版主不桶嗎?那如果加上紅字後,他的內容白字就完全沒意義了,內容空泛或是廢文也應該要桶七天吧!!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07-10 14:33:00
紅字是後來才加的啦。
作者: jujustine83 (很紳士的錢)   2016-07-10 14:34:00
馬麻問我要不要幫你找朋友
作者: schel   2016-07-10 17:12:00
是啊,加紅字前是違反冒充條款,他想加紅字躲過,但一加上他整篇原本是冒充版主的文章就變成廢文或是空洞的文章,所以還是犯了空白文要桶的版規阿
作者: SylviaTrisha (森緲)   2016-07-10 19:34:00
所以這樣看起來,這篇文也是自己提問自己的被桶文囉
作者: jujustine83 (很紳士的錢)   2016-07-10 19:58:00
我考慮一下要不要加判
作者: MaxScherzer (公館碧玲)   2016-07-10 21:21:00
分身你好XDDD
作者: versace (smoking frog)   2016-07-15 08:30:00
原來NTUhydra也是黑雲。黑雲當初指責別人開分身還刻意隱瞞,指責的義正辭嚴,還到處懷疑別人分身,結果自己行徑更加嚴重。律人以嚴,待己以寬,雙重標準之程度,莫過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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