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珊~
小弟覺得不該指責助教為什麼不多開教室或不多搬椅子之類的。
大家多用點同理心想想,助教只有一個人,而且又是個弱女子,
(沒有性別歧視,是生理差異:釋字490號參照)
要助教一個人把缺的近20多張椅子搬好,未免也太強人所難了。
關鍵的問題還是在為什麼不增加助教的員額,讓一堂多達兩百人
的課堂能分配到充裕的助教。可是這也是棘手的地方就是了,以
前像這種講授課型的助教,校方是規定每100人可以多配一名助
教,理論上像這堂民訴課都收到210人了,配兩個助教應該是沒
什麼問題。(小弟如果記憶有錯還請指正)
問題是在台大研究生經台北市勞動局認定為勞工且在北高行勝訴
後,依據相關勞動法的規定,雇主台大必須聘用一定人數的身心
障礙人士及原住民。但大家也知道,在台大想找個身心障礙的學
生實在不太容易,畢竟台大學生普遍社經地位較佳,要找個身體
有殘缺的很難。
(無歧視意味,駱明慶:2002參照)
所以台大就因為沒滿足一定比例的要求被勞動局罰到哭天喊地。
既然沒辦法增加分子,那減少分母總是可以辦得到的,就開始狂
砍助理總員額,搞得現在每堂課不管多少人就是一個助教。
不過自從學生成為勞工後,權益的確受到比較多的保障,也不會
面臨來自雇主無端的剝削不是嗎?像是助教就很勇敢的拿出勞僱
約定,表明了自己的工作範圍不包括搬桌子或是使用影分身術顧
兩間教室之類的。
小弟認為,各位同學們也應該發揮同理心體諒助教的困境,今天
這情形也不是助教造成的阿,官司又不是助教去打贏的。如果大
家這樣不斷要求助教作超出助教責任範圍的事,豈不是跟社會上
受世人所唾棄的慣老闆同個樣嗎?各位三思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