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研究駐衛警察這個身份幾個月了,以下是我的看法
校警隊正式名稱為「駐衛警察隊」
駐衛警察多數人會覺得他們是警察,但其實在法律上並不具有警察人員身分,屬於機關學
校團體依據「駐警管理辦法」自行聘僱的警衛
不只公私立大學有駐警,很多公民營企業、醫院也有設置駐衛警察隊(如中央銀行、中央
造幣場、翡翠水庫、門諾醫院等等),依據駐在機關的頒布規定執勤
以臺大為例,各門崗的駐衛警察隸屬事務組交通股
舟山路展書樓則是另一個二級單位-總務處駐衛警察隊(有警用汽機車)
駐警隊裡的成員分為兩種,編制內「正式駐警」及編制外「契僱駐警」(正式已遇缺不補
,人事凍結)
薪水部份也不同,正式將近5萬(領中央預算),契僱為2萬5左右(領學校預算)
簡單說一下總務處駐警隊的工作
1、肅竊巡邏:校區內巡邏,常常看到巡邏車從身邊騎過,多數是在巡邏
2、違停查察:因校地屬於私有地,並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是適用「臺
大交通管理要點」來作違規取締(鎖車、開立勸導單等等)
3、值班:在駐警隊部負責接聽電話受理報案,因駐衛警不具有司法警察身份,所以只要
遇上刑事案件都只能通報轄區羅斯福路派出所,並從旁協助 ((真的有在幫助嗎OAO
4、特別勤務:比如一些校方會議,他們會出來擔任現場警衛人員
另外各機關駐衛警察的制服於102年已被警政署更改,星星跟鴿子都沒有了,取而代之的
是右胸駐衛警察、左胸隊員(小隊長或隊長)、左手袖子上繡著駐衛警察字樣的盾形臂章
或許大家覺得跟保全沒兩樣,其實差滿多的,保全可以愛理不理,就算被投訴頂多調點,
而駐警如果被投訴,好像要開人事評議會來視情節給予處分
如果有想討論的歡迎站內信我哦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