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爺論文涉引用問題 教育部結論「讓台大處理」
(新增:教育部會議結論)
台灣大學上月初遴選出財務金融系講座教授管中閔擔任新校長,之後風波不斷,管遭指控
有利益揭露、論文引用等問題。台大新學期今天開學,管中閔還無法上任。教育部傍晚召
開學術審議會工作小組會議,釐清界定何謂「學術成果」。會後高等教育司司長李彥儀指
出,今天沒有討論管中閔的論文,但依會議結論,管的論文狀況應由台大認定。
管中閔去年和暨南國際大學教授陳建良在中央研究院研討會共同發表論文,卻遭立法委員
張廖萬堅指控抄襲暨大學生的碩士論文,日前台大召開學術倫理委員會,決議「不予立案
調查」。
李彥儀表示,他們想了解該爭議論文是否算學術成果,但台大僅回覆不成案、不立案審查
,因此教育部今天開會,界定這類研討會論文是否要納入學術倫理審查。李指,會議共識
認為,研討會發表的論文應該要經國內外正式審查程序,集結成冊出版、公開發行、可供
外界查詢,才算學術成果,否則就回歸各校或各學術領域的同儕認定。
李彥儀提到,教育部將在5、6月成立學術倫理辦公室,徵詢各學術領域的同儕看法。
李彥儀說,今天的會議中沒有實質討論個案,但照會議共識來看,管中閔的論文應回歸台
大處理,若有一致立場,教育部將尊重台大認定。
台大研究誠信辦公室主任、研發長李芳仁回應,日前該室已經發文給教育部,會遵照教育
部結論辦理,若校務會議需要他們報告,也會再去說明。(蔡永彬/台北報導)
發稿:16:12
更新: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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