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投票的板友在系統內留下建議抽十個100P幣
板規4-2 廣告文管理原則 原文如下:
可發表之廣告文限政府機關或台大學生活動相關,包含之夜、營隊社團、校方徵才
、使用到校內場地之活動等等。
自其發文期限從發文日當天起算十天,可刪除原文手動置底一次,但以一次為限。
廣告文可保留到活動當日後刪除。
與台大學生活動無關的廣告、與台大內商家無關的商業廣告、無活動時限的廣告、
不具討論性質或公共利益,且純粹藉由板面達到宣傳目的或廣告盈利者,一律刪
除並視情況水桶一個月到半年併科退文。
定義為:
臺大活動無關、不在臺大內店家、不具討論性質、公共利益,或沒有活動時限 算廣告文
邏輯:
(臺大活動 或 臺大內店家 或 討論性質與公共利益)且 活動時限 = 板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