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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台大遴委會若拒重啟 吳茂昆:校長應召開校務會議解決
3.完整新聞內文:
管案回到台大遴委會 吳茂昆:捍衛大學自治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上週五駁回台大遴選委員會決定,不聘管中閔為台大校
長,連日引發台大遴委會和高教界反彈干預大學自主。吳茂昆今天下午親上火線接受媒體
訪問時強調,教育部絕對沒有干預大學自主,反而是基於捍衛大學自治立場,尊重大學自
治的精神,才將全案回到台大遴委會,如果台大校長遴委會拒絕重啟遴選,台大校長應該
要召開正式校務會議討論解決。
大學校長是遴選不是選舉
吳茂昆表示,大學校長是遴選不是選舉,有人誤以為像中選會一樣,選出來就要通過,但
遴選是要經過資格審查、找出最適法且最合適領導大學的人,不是用民粹選舉來決定,近
年來,大學校長遴選出現紛擾,與認知有誤有關。
校務會議主席不應該是校長
吳茂昆指出,大學校長擔任校務會議主席是不對的,校務會議是大學最高權力機構,校長
握有行政資源,如果再掌握校務會議,是不好的,也與教授治校有很大的扞格,也是造成
教授治校產生偏差的地方,校長當校務會議主席就會有行政和校務監督制衡衝突的狀況,
要真正落實教授治校,實踐大學校園民主自治精神,校務會議主席不應該是校長。
教部任用前須檢視是否合法或適格
吳茂昆直指,大學最重要的是學生,怎樣保護學生的受教權,是教授的責任,教育部用納
稅人資源去建構以學生為主體的教育體系,協助和監督大學做好,教育部是代表全民去監
督大學的運作,法律也明定,大學校長由教育部聘任之,當然教育部在任用之前,須檢視
是否合法或是否適格?
管中閔教授當選校長有適法性問題
媒體詢問台大遴委會拒絕重啟遴選一事,吳茂昆表示,管中閔教授當選校長有適法性問題
,教育部請台大根據這些資訊去檢視,這是遴委會該做的事,這裡面有基本的公平公正,
遴委會是受台大校務會議委託,遴委會如拒絕,就須由校務會議做決定,台大校長應該召
開正式校務會議討論此事的後續,才是回到大學自治的基本精神。
吳茂昆強調,依台大校長遴選相關規定,在遴選委員有些偏頗之虞的情況下,候選人管中
閔教授應該要主動揭露(兼職台灣大獨董及與蔡明興的利害關係),應揭露卻未揭露,管
先生沒有做,而從遴委會整個作為來看,也缺了這一塊,教育部給過台大重新審查的工作
(機會),遴委會完全未符合自訂辦法,新事證出來之後未回到校務會議,仔細看遴委會
的會議紀錄即可知,忽視重要環節,學術誠信不足,自己訂的辦法都不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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