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大學自治範圍 徐國勇:管涉違法兼台灣大2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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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針對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的聘任案,要求台大重
新遴選校長。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上午接受「蔻蔻早餐」廣播節目專訪時明確表示,
管中閔在參選校長時,兼任台灣大哥大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這2個職務,事先沒有簽
產學合作契約,台大沒有核准,管中閔就不能兼職,而且這部分的爭議不在大學自治範圍
,因為大學自治不能違法。
徐國勇強調,現在反對者用大學自治來批評政府,但大學自治也不能違法,若違法就不應
通過,主持人周玉蔻表示,管中閔說他「問心無愧」,徐國勇說「那就出來講啊!」,周
玉蔻追問,所以管中閔是違法兼職?徐國勇說「對!」
徐國勇表示,管中閔總共兼了台灣大3個職務,首先是台灣大獨董,這部分沒有違法,但
另外兼了台灣大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這2個職務,管中閔有無台大同意兼任這2個職務
才去兼職上班?
他說,最離譜的是台大的做法,台大也違法,因為在兼職前,需要簽署產學合作契約後,
才能同意兼職,沒有核准,就不能去,但兼職前並未簽署,台大的做法本身就有問題。
徐國勇指出,管中閔與台大都沒有把這部分的訊息在校長遴選過程揭露,後來在9月29日
才簽署產學合作契約,10月2日才把契約送到台灣大,但管中閔在8月就去上班開會,兼職
領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