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學生會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5-13 00:02:23
(我怎麼有每篇文章越來越像的錯覺?)
(而且好長)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NTUSA/posts/1933294096691749
內文:
今日臨時校務會議就生農學院官俊榮教授、理學院徐永豐教授所提之修正案「教育部應依
大學法處理遴選結果,儘速發聘,必要時應依法提出救濟;並且,在新校長就任前,全校
應由郭大維代理校長行使完整校長職權」,以相對多數表決進行決議,並獲贊成77票、反
對30票、空白3票、廢票0票通過。
 
然而,於會議過程中,各會議代表討論並未聚焦,校方未能正視獨董兼職等問題,恐將難
以杜絕此次遴選所引發之各種爭議,遑論達成使教育部同意聘任之效果。此乃源於臺大對
於過往便宜行事的行政程序所造成之疏失,並仍不斷以慣例、通案等說詞回應。儘管學生
會與各代表多次要求校方說明並檢視制度缺漏,行政團隊卻依然消極面對,僅以舊有的論
述重複回應,多次發言更顯缺法律認知。
 
誠然,臺大今日最終決議,要求教育部聘任管教授為校長,並確定郭大維校長之完整職權
地位。然而,校方未對遴選結果公布至今的不同質疑,做出釐清與反駁,並承認過去行政
團隊的疏失、檢討制度、彌補缺漏,就是讓另外百餘位同樣追認的教授、更多往返中國的
研究人員、所有承受論文發表壓力的學術工作者,隨時處於標準模糊、界線不明的險境中
。忽略體制上根本的問題,將會使未來大學自主爭議持續爆發。
 
學生會此次針對遴選爭議之提案,無非是希望不僅能夠決定臺大的下一步,更要釐清爭議
才得以繼續前進。本次臨時校務會議中,此提案獲得會議代表支持附議,最後表決以14票
之差而未能通過,所提出之三點修正動議如下:
 
1.全面檢視並檢討臺大涉及此次爭議之有關法規及行政程序,避免師生再因制度缺漏而陷
爭議,並提校務會議報告。
2.落實大學自主與校園自治,應重新調整校長遴選委員會、校務會議之代表組成,減少教
育部、社會公正人士代表,並提高學生、職員代表比例。
3.常態性維持意見表達區之設置,任何人不得因特定議題、立場進行限制。
 
我們認為,這樣的結果並不是結束,而是一個開始。由14票之差可以知道,不只是學生,
其實校內仍是有許多老師支持「大學自治」應以學生作為主體,我們不但感謝這些教授的
支持,更期待能保障整所大學的言論自由。爭議至今,除了應要綜結具體的事實認定、充
分的法律論述外,更應積極、負責任地檢視制度、改善現有弊病,以落實大學自主與校園
自治。因此,學生會將持續在本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6月9日)中提案,也強烈要求今日
投下反對票的校務會議代表們切勿逃避爭議,應更加積極重視學生的意見,保障所有大學
教職員工生的權益。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18-05-13 00:04:00
繼續跳針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8-05-13 00:15:00
所以我們要在6/9 號前 罷免現任學生會成員摟?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8-05-13 00:15:00
摘要:與我們理念不同的投票無效,請尊重民主程序
作者: minimaker (MiniMaker)   2018-05-13 00:15:00
學生會現在知道當別人狗搞的學校不鳥你的可悲了吧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8-05-13 00:16:00
這群人怎麼有臉繼續用學生會名義在發個人政治文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8-05-13 00:17:00
幹gn你幫他發不就是宣傳樁腳嗎xddddddd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8-05-13 00:20:00
所謂的樁腳不是至少要是學生代表嗎? 或是當過至少我的認知是這樣。如果中壢理性的ry妹認為拉票就是樁腳 那我沒辦法反駁你。因為我被你歸類成挺管 歸類成無腦的人。只有像你們一樣聰明、無私又自掐的人才能反管。
作者: PIGGY5566 (橫行霸道‧豬仔56)   2018-05-13 00:21:00
要修正遴委會跟校務會議代表比例是不是應該跟立法院說,大學法都有規定,來校務會議鬼打牆?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5-13 00:23:00
第一點如果只是要檢討並報告的話還不涉及到立法院吧?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8-05-13 00:23:00
好ㄅ我以為樁腳是宣傳的意思 看來4窩涉世未深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8-05-13 00:25:00
看來的確是這樣 XDDD 沒關係 你以後懂就好我們一起成長 >"< 希望不要因為挺管反管就反目<3
作者: PIGGY5566 (橫行霸道‧豬仔56)   2018-05-13 00:26:00
這次是要解決目前的問題,結果這傢伙東扯西扯完全無法提出要怎麼解決眼前問題,沒錯你說制度有問題需要修正,但是可以先解決眼前問題再談如何修正制度嗎?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5-13 00:27:00
因為眼前的問題已經被決定啦,就是不要鳥教育部這個提案明顯跟眼前問題無關,但還是進入討論與表決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8-05-13 00:28:00
還在獨董呀,來點新的好嗎?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5-13 00:28:00
我覺得這可以說明這次校務會議沒有只專注在眼前的問題上這個提案其實跟台大目前的決定沒有衝突
作者: spongegod (海綿神)   2018-05-13 00:31:00
同意樓上,學生會(不是學代會)的提案確實有其道理在,但這次會議主要目的是解決教育部要求重啟遴選的問題,加上他們把三件事綁在一起講,被擋不意外
作者: yuyupan (yoyo胖)   2018-05-13 00:31:00
長篇大論的…廢話?
作者: DrizztMon   2018-05-13 00:32:00
別這樣 法律系的職業病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5-13 00:32:00
三件事一起講的確是...第2點這種權力要重新分配的事情綁一起感覺就是想偷渡XD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8-05-13 00:34:00
本來就應該要提高學生代表比例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5-13 00:35:00
但這種事分開比較好吧?1,3我認為很合理,2可能也是,但阻力絕對很大。綁一起被打槍又可以說嘴學校不在乎1,3了雖然我覺得他們可能真的不在乎XDD
作者: PIGGY5566 (橫行霸道‧豬仔56)   2018-05-13 00:36:00
事情有輕重緩急,如果在錯的時間點提出對的建議依舊無用,眼下的問題是如何解決台大校長懸缺,這時要提制度改革自然是徒勞無功,該知道如何do thing right,而不是只會do right thing.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5-13 00:36:00
既然還有時間讓這種跟最重要事項完全無關的提案被討論及表決,我會覺得這表示他們時間跟精力都還有餘俗而且只差14票也代表了許多人認為繼續討論是沒問題的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8-05-13 00:49:00
我們會一直投一直投投到過為止XD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8-05-13 00:53:00
不表決說不民主,表決告訴你跟今天主題無關說表決了代表很重要,應該是這種邏輯吧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5-13 00:57:00
啊不是很會擱置?我倒覺得都表決了還在說這不重要是啥鬼?投否是會比較省時間?覺得投否比投是還省時間又是什麼邏輯?以後要是有人被拖去牆角肛,記得請他說否,事情就會一下子就過去了呢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8-05-13 01:21:00
這不就是要學校重啟才會比較快有校長的邏輯嗎?
作者: icepet0015 (請別說我宅謝謝)   2018-05-13 01:21:00
林會長還直接嗆教授沒法律常識欸~佩服!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5-13 01:21:00
重啟選陳若水真的會快很多啊XDDD被肛說否不會比較快,不要反抗卻會,不一樣的
作者: icepet0015 (請別說我宅謝謝)   2018-05-13 01:23:00
人家都直接說對法律不熟了還被嗆,看來就算是校務代表,沒念過法律都不好意思發言了。而且法學院代表更有趣XDD被問了兩次風險評估、法律分析,結果都顧左右而言他XDD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8-05-13 01:36:00
完全看不懂某人想表達什麼,可能比當事人更有解釋權吧法學院代表不是暗示打官司可能會輸,還是乖點好嗎?
作者: icepet0015 (請別說我宅謝謝)   2018-05-13 01:39:00
沒啊~只是佩服而已。btw,真沒看出有暗示什麼。只看到問題很嚴重,三分鍾說不完XDD這態度真的很有趣。是法學院的習慣嗎?
作者: DaKyu (丹明)   2018-05-13 01:53:00
我比較好奇鄭秀玲跟管的八卦>///<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8-05-13 02:08:00
有吧,他提了兩次法院不一定支持,然後要內部好好再討論…
作者: icepet0015 (請別說我宅謝謝)   2018-05-13 02:15:00
說真的,法院不一定支持,跟法院不一定不支持,差在哪?更何況,一堆人不就是在追,希望他能給評估嗎?
作者: americ (americ)   2018-05-13 03:14:00
「應更加積極重視學生(?)的意見」
作者: Cecicly (小白)   2018-05-13 03:42:00
作者: KernelChen ( )   2018-05-13 06:08:00
要改制度我沒意見只是請校方小心某些人的目的是要推翻校長連選的結果。'遴'選。
作者: soniccsie (心機)   2018-05-13 09:40:00
更加注重職業學生意見才對
作者: BestManager (ID是我的目標!)   2018-05-13 13:29:00
職業學生阿,噁心
作者: pichia (思緒一點一點沉澱)   2018-05-16 04:23:00
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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