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225080
HL:
最後,吳奕柔認為,管中閔被監察院認定違法兼職,應回到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律
來看,教育部也該監督,甚至可能影響到管的教授資格問題,不單僅是「校長候選人」資
格的問題。
監院調查台大校長案 認定管中閔違規兼職在先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監委調查台大校長遴選確有兼職違反法規、資訊未揭露的嚴重缺
失並提出糾正。台大特聘教授陳炳煇說,過去黑箱需揭開,轉向公平正義、透明手法,台
大校長一職更要有高度道德標準,台大遴委會選出違法校長,明顯失職,建議其應該主動
解散;台大學生會長吳奕柔也指出,違法情節絕不能逃避,校長遴選必須更多學生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