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雄女花邊新聞,
板主特別為此公告:禁止轉載相關雄女新聞。
原先最狂大一男的爆料抹黑文則繼續擱置多天,遭致男同學生活受到嚴重干擾。
經過抗議後,板主才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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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文如下:
作者 NTUGinger (叫Ginger但討厭吃薑)
標題 [公告] 水桶暨新聞宣導
時間 Fri Feb 15 14:56:37 2019
近來「雄女事件」引發八卦板的大量討論
亦有幾位板友轉貼相關新聞到本板上
唯感情問題係屬個人隱私
刨根究底只會造成當事人的困擾
故希望板友們能夠點到為止
自本公告起
禁止再張貼任何與「雄女事件」有關之新聞
他板轉文到本板亦同
違反者原文刪除並水桶14天
至於這幾天已發布的相關新聞
一併刪文處理
但不會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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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則公告的意義在於
ntu板禁止任何男女同學私人感情糾紛的討論,
板主辯解說
因為雄女被po了4篇新聞,他才來公告,
所以意思是說,
最狂新聞也要對等po了四篇,或許他才考慮像為雄女一樣po公告禁止?
板主的邏輯是不是被擋掉了
這則公告的效益應該是,
自此公告以後,
ntu板禁止任何男女同學私人感情糾紛的花邊新聞或八卦。
就如公告所言
【唯感情問題係屬個人隱私
刨根究底只會造成當事人的困擾】
另外,相關新聞已經在八卦板張貼,
這裡不是八卦板好嗎?
另外
這種【新聞】文
就是假借【新聞】規避洩露個資或毀謗的版規的懲罰。
根據ntu板規,
1-9 禁止對特定人物進行與事實無關的毀謗與侮辱性評論。暗示、影射、同音異字,
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對象與內容者亦同。
對特定人物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之檢舉,板主始得認定。
例外如重大人身攻擊或謾罵等情節嚴重者,看板使用者均得檢舉,經版主群
從嚴認定後進行處理。
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水桶兩周到半年處分,並刪除或退回文章。
最狂新聞,顯然已領違反板規1-9
可是有心人士卻可以透過【新聞】偷渡,
進行毀謗與侮辱性評論,公開影射個資,達到對特定人物之人身攻擊的目的。
至於先前的雄女公告,
其實,板主行使的就是站規賦予板主的專案處理的管轄權
1-17 板規未盡事宜,以Ptt站規、台灣大學校規及中華民國法律為依據。
若發生板規未規定之意外狀況,板主將臨時應變以比例原則處理。
其文章內容或行為有擾亂看板之嫌者,
由板主群裁量文章之適當性,若經認定為擾亂看板,
依情節輕重水桶處分或退文,若有可能失控或有引戰之嫌等之討論串亦同,
板主可酌情於公告後將討論串收錄後,刪除不劣文。
對於特殊事件之處理,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註:按 PTT站規,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板主有權依情節輕重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與水桶處份。
因此,
請板主一樣援引版規1-17,還有雄女公告作為判例,
禁止相關最狂的相關新聞,也一樣對等保障所有同學的個人隱私。
不要只禁止雄女,開放最狂。
守護校園性別平等,人人有責,
女權法西斯滾出校園!!!!!!!!
女權自助餐比活大自助餐還要難吃!!!!
這裡是ntu,這裡不是ntu女校。
另外,
這裡是ntu板,不是八卦版,
要爆卦去八卦版沒人嘴你。
這裡是台灣第一學府,不是八卦版那種等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