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選委會的處分書

作者: siongdei (兄dei)   2019-05-20 18:22:13
※ 引述《HankLiao001 (阿剛本)》之銘言:
: 大家好,今天選委會發出了一份處分書,是關於學生會長候選人有沒有在競選期間外從事競選。
: 它認定凃先生在選舉公告二發布前不算候選人,所以在那之前的所做所為當然不算競選啊。
: 可是在更早之前,選委會的沈先生在交流版上發了一篇文,善意提醒各候選人不要在公告二發布前從事競選活動,這是不是在誤導大家?因為有很多人都開始從事可能為競選的活動,而相信這篇的侯選人不是很不利嗎?選委會是不是應該澄清一下?
: 而且在公告二發布前,有一部影片是抽候選人的號次,不是說那個時間他們還不是侯選人嗎?還是說在抽完號次後,他們有可能不能成為侯選人?
: https://www.facebook.com/371569522876454/posts/2545229685510416/
: http://i.imgur.com/DYtbL3K.jpg
:
作者: tomchc (TOMCHC)   2019-05-20 20:59:00
既然選委會早已有此定見,選務委員又再當時"善意提醒"究竟是善意的提醒還是無知的提醒呢?
作者: NomeL (暱稱是甚麼owo)   2019-05-20 22:41:00
有前例不代表就是正確的吧? 我是不知道上一次有沒有什麼關係啦 但還不算候選人所以可以競選個人覺得挺瞎的
作者: unserLicht (阿青)   2019-05-20 22:45:00
推,先不說其他的,有前例至少代表學生法院不是因人設事遵循前例→被嫌。不遵循前例→法官初一十五不一樣
作者: u11n12 (巴拉蚌)   2019-05-21 01:04:00
學生時期就開始練習烏賊選戰不知道哪時候可以看見不抹黑對手的選舉方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