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平時服務出隊資格

作者: dogjoker (憨斯)   2011-10-11 01:17:40
經當屆全體幹部共同決議
本學期平時服務隊─萬里國中生活營以及濂洞國小生活營
出隊資格如下:
第一階段>>社課與午聚
平服隊前社課共4堂(包含期初營)
1.社課從10/4起開始計算 缺席超過兩次即刪除出隊資格
2.社課準時6:45開始 遲到記0.5次 意即遲到兩次以缺席一次社課計算
3.若超過7:00才姍姍來遲且無不可抗力理由 即算該次社課沒到
4.期初營為10/23禮拜日全天社課 早上或下午缺席一個時段算0.5次
5.午聚出席納入考量 但因@節多有服務學習或上課 因此不明訂出席次數
但午聚出席率將是出隊危險名單的最後篩選
第二階段>>工作準備與公審
唯有符合第一階段出席要求才能進入工作準備階段
出隊前共計17個時段
假日工準為全天(早上,下午,晚上共計三個時段) 平日工準為晚上時段
1.缺席超過三個時段即刪除出隊資格(包含不可抗力之請假)
2.公審禁止缺席
公審乃由有多次出隊經驗的老骨頭驗收生活營的內容
絕對禁止因個人私事缺席 私事缺席公審一次即刪除出隊資格
公審時段將於兩周內公布
若有不可抗力之原因 須告知正副社長 經討論後同意記入工準三次缺席中的一次
*關於可抗力與不可抗力因素之說明
1.生病、家有婚喪要事、學校補課、考試等為不可抗力之請假
但仍記入社課或工準的缺席
2.除非為緊急狀況 否則不接受事後請假
3.念書趕報告、系上活動、其他社團活動、家聚、出遊等皆非不可抗力狀況
不接受公審請假
4.工準階段若遲到或因上述非不可抗力狀況私事缺席 將記出隊處罰一支
 (出隊處罰為出隊時的勞動人力)
5.若有其他上述未提及的不可抗力原因皆須由全體幹部討論同意
若有任何疑問
請直接與正副社長討論
寒假吉貝服務隊將於期中考後另訂之
社長 黃瀚賢 0952281906
副社長 張方瑜 095215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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