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mi 2007-08-31 13:04:15宗 旨:發展全民武術運動,提升武術裁判、教練技術水準,培訓基層武術裁判、教練,並建立三級武術裁判、教練制度。
2007年中華武術運動協會丙級裁判/教練講習簡章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准字號:體委全字第0960009612號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字號:體總字第0960000508號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主辦單位:中華武術運動協會
承辦單位:中華武術運動協會
協辦單位:台灣體育學院、彰化師範大學、中國文化大學、台北市立陽明高中
日 期:丙級裁判:2007年10月06日至10月07日(星期六、日)
丙級教練:2007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星期六、日)
地 點:台北市立陽明高中(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510號)
報 名:
1. 資格:年滿18歲以上,高中(職)學校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2. 費用:丙級裁判與教練各為1500元,如同時報名兩項共計3000元。
3. 日期:2007年9月23日以前(以郵戳為準)
4. 資料:a. 按規定填妥報名表(如附表)並浮貼2吋半身照片2張(報兩項者請浮貼3張)
b. 附上身分證影印本1份
c. 學歷證明影本1份(高中以上的畢業證書影本,如還在學請繳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d. 連同報名費(請至郵局購買現金袋)郵寄下列地址:
437台中縣大甲鎮中山路一段898巷13號 林怡妏小姐收
TEL:0933-903612 042-6867476
附 則:
1. 本講習會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建立裁判、教練三級制度丙級裁判課程授課。
2. 學科及術科測驗達七十分以上為及格。
3. 講習期間未參加學、術科測驗或缺課者,將不發給合格證書。
4. 術科測驗時,請學員自行準備運動褲及武術鞋。
5. 講習期間由主辦單位供應午餐(便當)。
6. 講習期間請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到達講習會場,不另行開放停車位子。
7. 附報名表與課程表各1份,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8. 因故不克參加要求退費者退95%。
9. 丙級裁判與教練證由中華武術運動協會核發。
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臨時宣佈之。
連結簡章報名表下載:http://blog.yam.com/MartialArts/article/11414176